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9日 来源:十堰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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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我局在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效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和行政效能的提高。

一、总体情况

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统计信息公开职责,更新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架构。2019年,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动和落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检查。确保纳税人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改革工作的开展情况,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为改革期间服务纳税人办税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明确信息公开的工作重点。依托县局内网、县政府门户网站、《今日竹山》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依申请公开及网站在线咨询等工作,方便纳税人随时进行政策咨询及问题投诉。2019年,我局按照规定,从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机构领导、机构设置、行政权力运行、政策解读、减税降费、办税指南、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及时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在《今日竹山》公示了1期退税公告,公示了县局持有执法资格证件人员信息、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许可事项等,确保税收执法公正公开。在办税大厅公示栏发布纳税信用等级A级企业名单、定税情况,实时公布税收新政,确保纳税人实时知晓。

三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先后开展税务干部培训5期,纳税人培训4期,培训人数2000余人次,发放《致纳税人的一封信》1200份、调查问卷500份,组织减税降费宣传小分队深入20多家企业开展宣传辅导,让纳税人和缴费人第一时间知晓减税降费政策。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活动,组织干部在“12.4”宪法宣传日、宝丰镇桃花节、潘口小学、竹山公交公司开展减税降费宣传活动,借助公交公司200余台车辆宣传减税降费政策。此外通过QQ群、微信群、网站报刊、政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县局LED显示屏广泛宣传税收政策,包括操作指南、教学视频等,宣传稿件刊登中国税务报24篇,搜狐网4篇,湖北日报3篇,湖北税务5篇,省局内网24篇,市县级媒体多篇,不断传递了竹山税务好声音。

四是规范拟公开信息的审查环节。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公开内容。在发文环节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及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17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4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0

248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4.9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办理流程还需要进一步理顺、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增强等问题。2020年,我局将聚焦“放管服”改革,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出发点,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加强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梳理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和文件,通过今日竹山网、《今日竹山》、竹山电视台等媒介向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加强信息公开与新闻宣传工作的统筹,实时做好重大改革事项和重要税收政策以及实务操作指南等信息的公开,并跟进做好新闻信息宣传和工作动态发布,回应各方关切。

(二)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本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受理、转办、研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对依法依规能够公开的信息及时向申请人公开,对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公开的信息及时提交集体研究,对重大信息公开事项及时向上级做好请示,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做到既保护申请人权利,又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对于该报告中“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填报的政府集中采购信息进行重要补充说明。按照市局财务科给予的统一口径,2019年,竹山县税务局通过内网平台——“国家税务总局采购计划管理系统”进行的政府集中采购数量、金额为0。但是通过外网平台——“税务采购网”进行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等设备采购27个项目,总金额为4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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