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5日 来源:十堰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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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总局、省局、市局有关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聚焦纳税人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据《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紧扣税务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等要素进行了明确,确保应当主动公开的项目及时主动公开到位。同时,对我局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机构设置等要素也进行了及时主动公开。依托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截止2021年12月,我局共计对外公布行政执法事项16项1360条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竹山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2021年,我局未接到任何单位及个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二是强化制度保障。严格按照《条例》“拟公开的信息凡公开必审核、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要求,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按照规定流程层层审核把关,明确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合规合法、公开及时、途径形式正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税务系统网站建设,发挥好政府门户网站作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维护工作。根据《目录》要求,建好网页各公开板块,并做好定期更新工作。此外,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式,依托公共媒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通过税企微信、QQ群等征纳互动平台及时解答纳税人缴费人的咨询,收集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提高公开效率。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按照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严格考核。日常工作中,主动接受上级机关和地方政府的监督指导,定期查缺补漏,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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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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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行政公开复议、行政诉讼数量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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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贯彻《条例》和社会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些许不足:一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信息公开及时性需进一步改善。针对以上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分工,夯实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质量。一是强化基础性业务培训。利用好“学习兴税”线上平台和线下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大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发挥好绩效“指挥棒”作用。将政府信息公开绩效指标进一步细化优化,严格考核,通过考核倒逼责任落实,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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