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2021年法治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2日 来源:十堰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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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

2021年法治建设报告

 

 

2021年度,我局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目标,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及省市局关于法治建设的相关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工作,扎实开展法治税务建设,不断增强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法治能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现将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党建工作引领,加强依法治税工作。

今年以来,竹山县税务局以党史主题专项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党建引领贯穿于依法治税全过程、全领域,确保依法治税始终保持政治定力、保持正确方向。着力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贯通融合党务、税务、事务,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建设工作的能力。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税务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扎实开展法治税务建设,不断增强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法治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税费收入应收尽收。一是始终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杜绝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坚决杜绝收“过头税”。二是树立科学的收入任务观,规范健全组织收入管理体系。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同时咬定年初预算收入目标,积极持续压实收入,确保收入质量稳定向好。三是不折不扣落实好系列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减负前行。通过落实积极有效的疫情防控和经济重振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有力的促进了企业主体恢复元气,增强了市场主体活力。

(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公正文明执法

1.稳步推进“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我局严格落实《竹山县税务系统优化税务行政执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行政执法实行公示。依托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百万元)的审批、非正常户认定等湖北省税务系统执法事项清单列的4类7个事项的执法环节实行全过程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30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100万元以上行政征收决定等5项内容纳入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2.落实“首违不罚”,依法治税不断加强。“首违不罚”,是国家从法律层面推动柔性执法的体现,是税务部门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有利于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纳税人和缴费人税法遵从度及满意度。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清理失效性规范文件。严格遵守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及时报备税收规范性文件,并规范报备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今年以来对县级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清理,共清理了2份过期、失效规范性文件。

4.精心组织执法资格考试。县局把执法资格考试作为提升税务干部队伍执法水平、规范税收行政执法的重要抓手,全力保障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牵头组织2021年度税务执法资格考试,与人事、税政、分局等部门协调配合做好备考动员、资讯分享、督促备战、集中拉练、考前提醒等保障工作,在5月份的全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中,我局2020年度招录的5名公务员通过率达100%,连续三年取得全员通过的好成绩。组织2021年度新招录的6名公务员积极备战2022年度的税务执法资格考试,通过召开督办动员会、面对面谈心、点对点辅导等形式,帮助其找准自身短板,制定科学有效的复习计划,全力备考。

5.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决定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在办税大厅等重要场所公示了6项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实施范围、承诺方式、法律责任、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等相关要求进行了认真学习和大力宣传。

6.全面贯彻落实精确执法专项试点工作。为贯彻落实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及《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精确执法专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市局《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精确执法专项试点工作方案》,紧扣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主题,开展了如下工作:一是成立精确执法专项试点工作小组。重点突出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以不断提升执法精确度为主攻重点,以强化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为基本保障,进一步发挥法治在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二是对执法文书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要求,下发了规范性税务执法文书模板,对文书规范运用、文字规范表述、资料规范归档、法制规范审核、监督规范检查进行了再次规范。三是开展了精准执法的自查工作。我局本年度不定期检查并通报了相关不规范执法事项,并及时进行了核查反馈工作。四是制定了精确执法专项试点工作宣传计划。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精确执法专项试点工作任务分工表》所列举的44项工作内容,按月明确宣传重点,营造精确执法专项试点良好氛围。

7.贯彻执行新版《行政处罚法》的落实工作。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了《行政处罚法》,于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我局及时在内部网站上发布,并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

(四)加强法治税务建设,营造法治文化氛围

1.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2021年度普法计划》和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将法治建设及普法依法治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

2.开展全员学法用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党委中心组学法、办公会前学法,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加强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做好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和干部学法考试,加强政策法规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的税收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根据竹山县普法办《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的通知》要求,竹山县税务局106名工作人员顺利完成2021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参考率、优秀率(90分以上占比)均达100%,平均得分99.25分,成绩名列全县第5名。

3.加大税收法律宣传。成立税收普法小分队,入企业,进乡村,进校园等形式,为纳税人,缴费人,老百姓宣传讲解税收法律等。为企业、村委会图书室赠送了《税收优惠宣传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法典》以及税费政策书籍,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等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另外还通过电话、微信视频、QQ远程辅导等方式帮助纳税人更正到位,一对一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辅导,减少错误申报数据的二次产生。在乡村振兴帮扶对口村开展宪法、民法典、税法宣传活动,主要是让村民能够在平日的工作和生活各方面增加法治意识,主动学法、用法,用法治思维为乡村振兴增添色彩。

4.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一方面严格依法依规税费征收,牢牢坚守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做到该减的减到位,该免的免到位,该降的降到位,该退的退到位,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提升退税办结效率。我局实现了“无申请退税”和退税全程“零接触”,提高了退税办理效率,纳税人得以及时应享尽享税费优惠政策,应退尽退多缴税款,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主要措施是抓好统筹,细化流程,明确岗位经办人员责任,确保经办人员高效沟通、退税数据及时交换,强化第三方监督,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程序机制。一是完善重大决策制度。为确保重大决策有序展开,相继制定了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议事规则,促进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二是严格履行重大决策程序,按照“主体合法、权限合法、程序合法”的要求,依法办理重大税收执法事项、重大税收减免事项、重要行政审批事项等,确保了重大决策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服务决策作用,在推进依法行政,特别是重大事项决策、规范执行、风险防范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加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把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有效防范执法风险,全力提升税务干部执法水平。我局聘请了湖北弘亚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担任县局法律顾问,今年来,共提出法律建议5起。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了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推进行政权力监督体系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将“纳税人满意度”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公开违纪举报电话;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推进行政权力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2.严格落实督察审计工作。一是组织相关部门开展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制定2021年重点内部风险防控计划。二是加强人事、财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结合部门决算、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编制我局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三是做好专票电子化日常风险防控工作,采取人工巡视和内控监督平台风险扫描风险疑点,及时提醒督助业务股室及管理分局核实核查风险疑点,防范执法风险。做到每日查询部署、每月复核上报、每季度人工巡察,为专票电子化全面推行保驾护航。四是及时办理内控监督平台监控的风险疑点排查及整改反馈工作。

3.开展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局下发的风险排查工作指引及专项整治工作提纲,开展了自查自纠形式的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我局细化制定整改方案,紧扣整改时限,建立了整改及问责台账,如期完成了整改任务,切实化解防范税费风险。

4.加强内控监督平台的推广应用。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这一“集大成者”,通过“风险防控-监督检查-问责追究-反馈改进”的完整闭环,实现对税务执法风险事项的事前防范、事中空置和事后改正,发挥了内控机制建设防风险、治未病、保平安的积极作用。

二、2022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贯彻落实精确执法专项试点工作。我局将继续组织深入学习《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精确执法专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精确执法专项试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税务执法由强制性、主导性执法向柔性、说理性执法转变,逐渐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实现柔性执法、说理性执法、科学精确执法。规范税务执法程序,文书表述规范、资料归档规范、法制规范审核、监督检查规范等,积极向建设“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目标奋进

2.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做好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利用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事前公示、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示,确保税务执法透明。二是做好税务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进一步督办落实执法过程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制度,音像记录及时上传执法音像信息记录平台,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维护税务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三是继续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明确审核内容,把握审核要点,确保审核质量,有效防范执法风险,进一步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3.进一步加强税收业务宣传培训。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学习力度。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专业化、法治化的培训,不仅注重政策理论学习,同时兼顾岗位实训,让执法人员在学中干、干中学,扎实税法理论基础,提高税收执法水平。二是多途径开展政策宣传。结合实际,及时了解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在税收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和及时性上下功夫,帮助纳税人了解和用好相关税收政策。

4.进一步加大考核督办力度。将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和督察督办,坚持鼓励先进与鞭策落后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责,对工作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将我局的税收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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