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纳税人权利义务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题 监督方式和救济途径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02-05
关键词 废止时间

监督方式和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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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

税收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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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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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举报

纪检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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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