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8日 来源:十堰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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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十堰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大力推进主动公开。2020年,十堰市税务局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依法主动公开各类信息,通过市局内外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通知公告、工作动态、行政执法等各类信息。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件、行政许可97件、行政处罚147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8件,政府集中采购17次。

(二)健全依申请公开机制。细化工作流程,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环节,明确时限节点,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妥善办理。畅通公开渠道,对外公布政务公开联系地址、电话、邮箱,简化申请流程,为申请人提供便利。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健全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由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全局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局内各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对政务公开事项一律审核把关后方可公开,确保政务公内容的合法、准确。

(四)做实公开平台建设。用好“办税服务厅”老阵地,使用公告栏、宣传架、LED显示屏等设施公开办税信息及流程。巩固“十堰税务局内外网”主阵地,明确专人管理,定期对网站维护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内容周周有更新。创新“新媒体”新阵地,加强“十堰税务”微信公众号建设,完善公众号的办税、查询、咨询功能,及时发布重要税收政策及公众关注热点。

(五)严格落实监督保障。对内,将政务公开作为专项指标纳入绩效考核管理,健全信息公开部署、落实、检查、总结及追责的工作机制;对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等监督措施。2020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未接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9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4

0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147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

78887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仍需进一步丰富;三是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公开互动性仍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力度。紧跟税收政策热点和纳税人关心的重点,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税收政策宣传,强化税收政策解读,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强化政务公开组织保障,不断提升税务系统政务公开水平。

2.持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与内容。把传统公开方式与现代信息传媒手段有机结合,加强与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的联系,积极运用图文、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提升税务信息公开和宣传的实效。针对公众更关注、更相关的信息内容进行公开,做到信息公开规范、及时。

3.增强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做好在线互动,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积极回复纳税人的各类咨询、投诉,促进问题的及时、有效解决,促进税务工作透明化、政务公开规范化。

4.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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