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6日 来源:十堰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朝阳中路15号,邮编:442000,电话:0719-8110437)。

一、概述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考核,形成合力。根据工作需要,市税务局成立了以艾斌局长任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的重要内容。市局办公室统筹指导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各基层单位强化责任担当,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高度负责、科室部门之间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全局上下步调一致,统一行动,把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及时公开,及时回应。在公开形式上,紧跟时代步伐,拓展渠道,积极回应纳税人期盼,即采取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等形式综合发布,形成规范有序的信息公开模式。

(二)工作部署周密。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门研究制定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公开工作的内容、重点、方式和时间节点。根据省局要求制定本级的政务公开目录和要求。

(三)整体联动,携手合作,成效显著。机关各科室进一步强化横向联动,做到了党务随时公开、敏感政务及时公开、涉税业务全面公开。在工作推进上,强化内外沟通交流,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的作用,采取政策解读,网站公示更新,依法依规发布公告、微信公众号主动推送等形式,不断拓展党务政务业务公开的渠道和方式。

(四)监督检查严格,权利公开透明。市税务局坚持对公开工作实施常规性的监督检查,除日常检查外,还会半年进行一次集中监督检查,除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肯定外,更多的是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同时,本机关还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规范本单位、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责,全面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把各项权利运行情况做到公开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原十堰市国家税务局、原十堰市地方税务局共向社会公开1949条,其中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942条,包括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55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72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675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540条。具体如下:

2018年1月1日-7月4日,十堰市原国税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4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市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28条,通过微信渠道公开信息245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

2018年1月1日-7月4日,十堰市原地税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9条。其中政府网站、市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55条,通过微信渠道公开信息120条,微博公开信息72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4件;

2019年7月5日至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6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12条,通过微信渠道公开信息310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4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1个。举办内部政务公开培训班1期,培训人次达89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原十堰市国家税务局、原十堰市地方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也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被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原十堰市国家税务局、原十堰市地方税务局均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

(二)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原十堰市国家税务局、原十堰市地方税务局均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

(三)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原十堰市国家税务局、原十堰市地方税务局均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十堰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还有待完善,宣传和引导工作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影响范围还不够广等。

2019年,十堰市税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确保信息及时迅速公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特别是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问题扎实做好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形成自觉公开的良好习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突出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考评机制,发挥好绩效考核“指挥棒”的作用,从制度上激励,从考核上加力,以推动政务公开落实落地。

(三)丰富公开形式。科学合理设置相关栏目,确保公开的时效性,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

(四)充实公开内容。以纳税人及社会民众关注关心的涉税问题为导向,及时公开解读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保证公开信息实用、丰富。

(五)深入实施政府的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在线互动,积极回复纳税人的各类问题,有效利用微信推进公开工作。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政务公开数据统计.xls

  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

2019年3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