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0日 来源:十堰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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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19—811311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及十堰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建设法治、创新、服务、廉洁税务机关的促进作用,有利推动了十堰税收快速发展。

(一)拓展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打造信息公开矩阵,以税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12366热线及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方式,畅通政务公开渠道,实现了线上线下信息公开全覆盖;及时对外公开和解读各项便民办税举措。全年主动公开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行政许可83件、行政处罚149件;行政诉讼1件,结果胜诉;办理人大政协提案议案1件;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信息、政策等共计260期687条。

(二)完善公开流程,提高公开质量。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对登记、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工作环节的职能、流程及时限等进行明确,强化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2年,十堰市税务局累计受理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未接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

(三)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服务水平。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税收中心工作的重要抓手,明确责任领导,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不断提升信息发布、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四)加强平台建设,夯实公开阵地。在坚持把“十堰税务局内外网”作为主阵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宣传架、LED显示屏等载体的发布功能;加强“十堰税务”微信公众号建设,及时发布、更新政策法规、税收新政,积极服务税收发展。

(五)强化监督考核,加强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定向、全覆盖对各县市区网站栏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出预警提醒,督促各单位积极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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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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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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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创新性不足;二是个别信息公开项目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对基层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监督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2023年,十堰市税务局将继续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创新公开内容, 提升公开项目时效性,强化对各县市区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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