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税务局关于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税务局紧紧围绕特区法制办中心工作和省局、市局法制建设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以“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为行动纲领,区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一年来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0年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各项任务要求,努力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区局全面推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对依法治税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核心,切实解决依法治税工作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总揽和监督本单位依法治税工作。2020年,区局共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工作指引》、《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等重要法律法规,同时将依法行政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定期或不定期对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考核,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干部职工法治政府建设意识。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全面推进落实“三项制度”工作。2020年区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税务系统优化税务行政执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工作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今年区局通过“湖北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信息采集审核平台”录入、发布行政执法公示事项15类131条,涵盖执法主体与执法人员信息、准予行政许可结果、“最多跑一次”事项、纳税人权利与义务、非正常户认定信息等,对规范区局执法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在疫情期间,为了及时把新冠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方面的政策及时惠及特区纳税人,通过特区政务网公示了47大类疫情优惠政策,为纳税人居家知晓国家的扶持政策,做了应有的工作。
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今年区局采购税务执法记录仪4台并下发至征收管理股、税源管理股室,同时举办“三项制度”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操作培训。法制股在8月1日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平台上线之后,积极落实执法音像记录上传制度,至今累计上传各类执法音像记录13条。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使得区局在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文明度的同时,维护了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今年法制股大力推进重大法制审核的落地工作,今年重大法制审核委员会进行了一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专项会议一次,审核并通过了针对武当山正宝工贸有限公司等4户纳税人的新冠疫情期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减免决定、对湖北武当太极湖置业有限公司的提请人民法院追缴社保欠费相关事宜的决定,让税务执法在阳光下运作,确保执法公开公正公平。
2.推动权责清单建设。为优化区局机关职责体系和税务执法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改善税收营商环境,法制股编制、审核、发布了区局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权责清单简表、权责事项信息表与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推进了区局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发展;按照省、市局统一安排部署,法制股还参与全省权责事项清单的交叉审核工作,对黄冈市红安县1个县区局、1个征收局和7个分局共计9套权责事项清单、简表、信息表与流程图进行了审核。
3.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长效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全程管理,不断健全长效机制,提高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质效。区局按照省、市局法规部门的工作要求,对现存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同时对地方人大、政府、政府部门制发的涉税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目前,文件均已按要求清理完毕。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区局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工作规则》、《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税务局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等制度办法,把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征管改革、基本建设、重大财务支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对本局行政管理、税收业务管理或者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具有重要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明确党委会议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对重要税收征管改革和拟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应由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一年来,区局所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都是按规定程序进行,同时,按照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执行新冠疫情期间税收优惠等政策,对辖区内风险企业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并结合个人所得税法新政,不折不扣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确保行政决定的实体和程序合法。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制度。区局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定期对简易处罚和一般行政处罚事项进行自查,督促并要求相关部门严格对照裁量基准进行处罚,防止和减少税务机关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和机械性执法等问题,确保执法行为的公平公正。二是推行税务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积极推广应用案例指导管理信息系统,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时,首先都必须通过系统查询和学习案例,经过对比后,对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案件,应当积极参照指导案例,并按要求及时将案件处理结果、参照案例情况等数据录入系统。三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落实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行行政审批目录化管理,对5类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公告公示,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规范和改进审批行为,建立行政审批台账,及时向市局报送相关资料,强化风险管理,实现税收管理由主要依靠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不断健全内控工作体系。按照市局工作要求建立完善内控工作体系,不断提高内部管理质效,促进权力依法合规运行。在日常工作中运用内控监督平台及时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区局法制股每日登录平台进行随时监控,每月推送疑点数据,及时通知税源管理股室随时进行整改到位,做好立行立改工作。2020年区局法制股累计下发疑点核查整改通知10批,涵盖41类810条疑点数据,都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进行了整改,有效降低了区局的执法风险。
2.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2020年度,为应对省局税收执法督查、市局对区局主要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税收执法督察和内部财务审计,以及市局第二巡视巡查组巡查工作,区局制定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税务局2020年督察审计工作方案》,法制股按照工作方案牵头,积极开展工作,对3次督查审计查出的共计191问题进行筛查、下发与整改工作,对相关执法过错人进行责任追究,并且对督察和审计项目按照省、市局的要求录入了内控系统。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提升复议应诉质效。针对热点领域矛盾突出、行政纠纷实质化解决难度大等情况,区局贯彻落实省、市局关于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要求,加强部门沟通、上下联动,积极开展复议应诉工作, 妥善化解税收争议,切实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
2.公益诉讼。围绕推动公益诉讼工作这一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新方式,组织全体税务干部学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和公益诉讼相关规定,听取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办理情况汇报总结,更新转变观念,提高“两个建议”办理和回复质量,积极探索公益诉讼诉前应对机制,加强执法风险意识,提升税收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区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牢固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为纳税人知悉、参与、监督税收工作创造条件。按照“简便、实用、快捷”的原则,积极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办税场所等实施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建立长效领导学法机制。定期举办税务干部会前学法,构建全体干部学法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内容精炼、形式多样、主题突出、凸显实效的学法活动,2020年,区局共举办3场次会前学法,区(分)局层面举办各种形式日常学法8场次,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读、行政诉讼制度现实价值及相关案例解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更好落实新形势下依法治国的总要求,更加契合社会法治热点,匹配税务干部法治学习需求,引导全体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税收各项工作。
2.积极开展税法宣传。第29个税收宣传月期间,为确保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以“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为主题,区局开展了以减税降费座谈、企业调研、“云课堂”为主要形式的系列活动,广泛传播了减税降费正能量,营造了良好的税收宣传月氛围。
第7个国家宪法日期间,区局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积极开展税法宣传系列活动。线上层面,通过QQ、微信纳税服务宣传群转发十堰税务直播间“开课提示”,积极做好预热宣传,组织干部职工和纳税人准时登录直播间;线下层面,区局在武当文化广场上设立了税收法治宣传咨询台,摆放着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城乡居民两险、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汇编等宣传册,供区局干部向过往市民宣传税法知识,接受现场咨询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为适应税务机构改革新形势新要求,规范行政主体资格,加强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区局按照总局、省局要求对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清理,并将清理结果上报市局,严格禁止未取得执法资格人员从事执法岗位工作;高度重视执法资格考试,区局对2020年参考人员在考前开展了2次模拟考试,通过考试查缺补漏,并积极参加市局举办的考前培训,保证通过率100%,全体人员参加了全省2020年学法用法的学习,并参加了2020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成绩优秀;对新录入的3名公务员进行了任前执法培训学习工作,也圆满的完成了学习测试任务,通过以上各类工作,确保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工作质量。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制定《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的通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试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调整和充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2020年共组织召开区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有效统筹推进区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税收法治观念尚需进一步强化
个别税务干部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执行政策、落实文件、开展工作中缺少法治标准的底线思维,不严格按照规定执法等违法行为尚不能完全杜绝。
(二)税务人员素质尚需进一步提高
区局法律人才严重匮乏,系统内法律人才少且对口归位率偏低,执法人员自身法律素质亟待提升。
(三)税收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部分税务干部执法不够严格,行政处理处罚仍存在问题。部分执法人员不能正确对待纳税人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一些法定程序没有得到有效遵守。
三、工作建议
(一)着力培育税收法治理念
要坚定不移的推进依法行政,促使单位全体特别是单位执法岗位上的执法工作人员,要树立对税收法律的敬畏之心,带头学法、带头知法、带头用法、带头守法,改变税收法治让位于税收效率的习惯思维,运用法治思维思考推进税收工作。
(二)着力运用税收法治方式
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加强自身建设,规制自身权力,着重压缩行政执法裁量权,解决税收执法合理性不足的问题;着力防范执法风险,解决借口便民办税,放弃税收执法权,突破法治底线,失职渎职,损害税法权威的问题。
(三)着力强化税收执法行为规范
根据上级局安排,大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程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打造阳光税务、规范税务和法治税务。严格执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强化执法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