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9日 来源:十堰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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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依法治税规划》),按省市局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

我局通过多种方式督促干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按月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加强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法治建设能力;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督促党员学深弄懂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拓展干部职工学习的广度和深度,提升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建设工作的能力。

(二)健全领导机制,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我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党委委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科,主任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兼任,法制科负责人任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安排一名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二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法治建设的统领作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升领导干部税收法治理念。强化依法行政工作部署,有序开展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若干措施》,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三是畅通与区党委、管委会及普法办的沟通渠道。主动争取区党委、管委会及普法办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重视和支持,将法治税务建设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点。

(三)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我局所有执法岗位人员均取得了执法资格证书;二是加强法治培训。区局制订了培训工作规划,实施分类分级分步走,将培训对象划分为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一线人员三类,区别对象,统筹规划,注重实效,划类按岗分步骤实施培训,大幅度提升了干部的综合素质,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政治保障、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同时,区局还联系了法律顾问就《民法典》内容向干部职工讲解,取得了较好效果;三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制度;出台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规范案件审理流程,制定规范文书;根据纳税人申请,举办公开优惠政策讲解会,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严格执行省局颁布的《税收执法裁量权基准》,确保执法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的决策部署,我局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和依法行政,打造新型税务执法质量控制体系,先后召开了相关动员会、专题会、推进会、视频会6次,制定了开发区税务局优化税务行政执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分解表、责任清单,确定了定向联络员15名。设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3个专项工作小组。成立了法制审核委员会,明确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与标准。将“三项制度”工作的具体要求融入到税收征管、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各个环节,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税收执法公示始终坚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结合地域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公示纳税人关心关注的内容。在广泛收集整理纳税人需求的基础上,制定执法公示事项清单范本,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围绕纳税人需求,结合税收执法实际;二是全过程记录让规范执法看得见。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通过文字材料、电子数据、音像视频等形式,从多个角度记录税收执法行为,使执法行为全程留痕,对税务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法制审核让执法决定合理合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是税务机关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确保税务执法公正的重要举措。法制审核让执法权力接受法制的检验,提前审核、事先把关的模式,为作出正确的执法决定提供了保障,也对执法机关起到监督约束的作用。

(二)加强权责清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

按照省税务局关于开展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完成了权力和责任清单、“权责事项表”、分执法主体权责清单简表、权责事项信息表、职权运行图的编制。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编制工作进行了审核,按照省局、市局确定的修改范本,累计开展了3次规范性制定修改和内容信息完善,规定的标准和时限,完成我局权责清单编制、审定和公布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推进权责清单的落实运用和动态管理,为依法履行税务职能奠定了夯实基础。

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局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现有的规范性文件没有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未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同时,我局还实行了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广泛开展税法宣传活动

为牢固树立依法诚信纳税观念,提高广大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切实增强公民的税收法治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守法、遵法的良好氛围,我局积极面向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教育活动。2020年度,多次开展了“税法进企业”活动,举办“纳税人学校”,平均举办各类培训15期,培训纳税人近两千人次。开展了“法律进万家”活动。在税收宣传月期间和“12.4”宪法宣传日在辖区主要街道及社区广场开展“面对面税法宣传”行动,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三、意见及工作建议

(一)完善法治税务基础性工作

法治税务建设依赖于税收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只有夯实基础,才能筑起高楼。一是从着眼于提高干部依法治税的观念和能力入手,构建有利于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法治环境,坚持把依法治税作为基本准则贯穿于税收工作,加大依法治税工作实施力度,推进我局依法治税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严格按省局1+3+N总体方案要求,在市局的统一安排下步调一致继续推进“三项制度”工作。三是继续按照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要求,优化税务机关职责体系和税务执法方式,按照省、市局对税务机关增补的权责事项明确自身权责事项并严格执行。

(二)创新载体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法治税务建设任重道远,在新形势新常态下的法治税务建设需要与时代接轨。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等媒体优势,通过网站、短信、多媒体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大众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活动的进展和典型经验,努力扩大活动影响。继续坚持开展好“双千”及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法律宣传活动,贴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丰富教育形式,扩大覆盖面和渗透力。

(三)加强税务干部在学法用法工作及其考核力度

把法治知识和法律素养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其次是可将普法工作指标化解在绩效考核之中,将促进税务干部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制度化,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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