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竹溪税务局关于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9日 来源:十堰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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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我们竹溪县税务局紧紧依靠上级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认真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局关于税收法治工作的相关要求,促进了全县税务系税收法治及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我局一年来的法治建设及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好税费职能,不断提升法治水平

(一 )依法抓好税费征管,应收尽收税费收入。今年来,全局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和大力度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对税收收入的严重影响,终坚持税收法治理念,科学制定收入计划,加强组织收入预期目标管理,强化日常督导和税收风险防控,在严格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始终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至11月底,全局已完成全口径税收收入37539 万元,完成社会保险费收入54946万元,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2417 万元,完成地方公共预算收入20694 万元,较同期减收4916万元,下降19.2 %

(二)规范权力清单,严格依法行政。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规范做好处罚裁量。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常期不懈地抓好系统各单位规范落实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严格落实《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以及新修订的《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处罚裁量,杜绝了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权力滥用现象。大力宣传和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期间延期申报和逾期申报的征管规定,让纳税人切实享受便民办税的利好。2020年以来,我局办理的77件行政处罚案件均未出现纳税人争议和纠纷的事件。

(三)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依法行政。进一步精简涉税资料报送内容,便捷办理税务行政许可等各项业务。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利用网站、微信、12366等各种平台做好税收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深入落实好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办税服务厅领导坐班等制度;深化“一窗式”办税服务,努力实现纳税人“最多跑一次”;加强自助办税厅和网上税务局建设,县局自助办税厅实现了24小时不间断服务;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结合今年疫情防控出现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我们全面提升网上办税服务水平,网上申报率达到95%以上,涉税事项网上办理比例达到90%以上。

二、加强普法及权力监督,大力促进依法行政

(一)推进法律“六进”,落好普法责任。深入抓好“七五”普法,认真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发挥好12366、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税务咨询微信群等税法宣传主阵地作用。除抓好日常性税收宣传外,结合税法宣传月、“国家宪法日”和 竹溪县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经常举办企业财会人员参加的纳税申报及税费缴纳业务培训班、广泛开展税法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等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广泛发放法治宣传资料、设立法律服务中心、开展全员网上学法,摆放税法宣传展板,悬挂法律宣传标语、制作法治宣传专栏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个人所得税法、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为纳税人“排忧、解难、提速、增效”,切实营造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健康税收环境,做到创文与法同行,崇宪与税宣并进,弘扬宪法精神,宣传税收法规,传导文明风尚,促使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全县税务干部在法治精神的熏陶与洗礼中,自觉养成了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好习惯。

(二)加强权力监督,促进法治建设。严格落实内控机制,对经费使用、资产监管、物资采购、资产处置、基本建设等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有效防止了权力滥用;在干部任任用中,严格落实亲属回避制度;加强系统内部审计。一年来,我局先后对全县税务系统相关单位的“三公”经费、会议费、扶贫资金、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贯彻组织收入原则、个税改革政策落实情况、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审计。通过督察审计,有效促进了财务管理及各项涉税政策的准确执行。

(三)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有关规定,畅通复议渠道,引导纳税人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矛盾和纠纷。一年来,我局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严格执法队伍管理。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新录用人员的业务培训,于9月份组织19名新录用公务参加了执法资格考试。目前,我局从事税收执法的人员,均取得了税收执法资格证。对按规定聘用的劳务外包人员及暂未取得执法资格的新录公务员,均安排在纳税服务及政务服务岗,未从事具体执法工作。

三、优化依法行政机制,促进法治税务建设

(一)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督导机制。县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全县税务系统各单位法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检查,确保各项法治日常工作落到实处;完善法治目标考核机制。根据县政府和市税务局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的相关要求,以数字人事和绩效考核为抓手,完善了我局2020年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考核指标,推动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有力保障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的如期完成。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优化、完善依法决策机制,确保民主科学决策。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国家税务总局竹溪县税务局委员会议事规则》、《国家税务总局竹溪县税务局工作规则》,明确了决策主体、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决策执行和决策监督,实现了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法治化,做到了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三)严格落实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县局在聘请一名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基础上,建立了县局法制机构人员和全系统各岗位业务尖子为主体的法律顾问团队,让法律顾问在制定税务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法制审核、处理各项涉税争议中发挥积极作用。选拔了一批业务能力强、懂法律基本知识的干部充实到各部门税收法制岗位,在各分局和机关各股室确定了一名兼职法制员;加强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目前,我局有2名干部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四)制定了竹溪县税务局及各税务分局权责清单。根据税务总局下发的基层税务机关权责清单,结合县局实际,编制了我局及各税务分局权责清单。县局共编制权责清单7大类137项,其中行政征收63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检查9项、行政处罚35项、行政许可4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9项。通过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规范了县局及各税务分局的权责事项,夯实了全县税务部门依法履职的工作基础,进一步增强了履职透明度。

四、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有效落实法治工作

我局始终把税务法治工作纳入党建工作中心,加强各级党组织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法治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完善党组织对法治建设领导的落实机制,夯实了法治建设工作基础。

(一)加强了县局党委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行政复议、重案审理、内控建设、法治竹溪税务建设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全县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县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县局党委书记、局长柳毅在2020全县税务工作会上,把税收法治工作与其它各项重点工作一起,同部署、同督导,把法治建设纳入2020年全县税务重点工作内容,确保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我局始终坚持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季开展一期会前学法,按月开展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宪法、新修定的《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新个人所得税法、国家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知识。一年来,共组织有县局领导参加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个人所得税培训、减税降费政策、党规党纪等税收政策法规知识培训24期,参训干部1100(人)次以上。

(三)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党领导税收制度体系建设。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干部学习培训制度、领导联系群众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中共竹溪县税务局委员会会前学廉制度、县局党委议事规则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了重大决策合法性评估审查和备案管理机制。创新完善了两权运行制约机制、内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税收执法、行政管理、廉政风险的事前、事中防控,确保依法行政。

(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核评议制度。结合述职述廉,在年初,组织县局所有班子成员、各税务分局主要负责人开展述职述廉述法活动,就一年来的依法履责情况,接受全体干部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纳个人绩效考核,强化结果应用,不断增强了全局干部的法治意识。

(五)加强全员干部党纪国法教育。在县局八楼新建一个法治文化宣教室,打造法治文化品牌和阵地;组织全局干部积极参与网上学法及学法考试,并通过党委书记讲党课、邀请专家讲法、 “能手领学”、主题党日、业务培训、集中学习等形式多样的业务与法律知识学习活动,不断丰富了全员干部的法律知识,树立了崇法守纪意识。今年初,县局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2019年度依法行政优秀单位”。

五、推进“三项制度”,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按照县委法制办和上级局关于推行三项制度的统一部署,在全县税务系统持续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加强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组织领导,由县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导全县税务系统“三项制度”推行工作。

(一)全面落实执法公示,促进行政公开透明。先后梳理出了税收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应公示的37项公示业务,绘出了执法公示清单导图,对每件应公示事项,明确了公示途径和公示责任单位。一年来,我局通过竹溪政务网、县税务局网站、办税务服厅等途径,对执法主体及主要责任、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税收政策等38个公示事项,先后进行执法公示121件(次)。从6月1日起,又成功上线运行了竹溪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先后在该平台公示相关执法信息594条。

同时,结合我局实际,为各税务分局制作了一套执法人员岗位公示牌,为全县税务系统所有执法人员制作了一套岗位座牌和胸前吊牌,实现了执法事项全公开、多途径公开的目标。

(二)认真落实法制审核,确保执法合法有效。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了全县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结合《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明确重大税务案件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明确了全县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对重大执法决定,由法制审核委员会进行集体审理,实现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常态化、制度化,2020年,我局按程序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件。

(三)认真落实执法记录,实现全程留痕管理。全面推行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坚持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在税收执法工作中,严格按各项业务操作程序、按环节制作执法文书、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一年来,我局按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共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延期申报行政审批、非正常户认定、向纳税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改通知书》等税务执法文书1724 份(次)。并通过开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记录不规范执法地方,促进了税收执法质量的不断提升。

同时,积极做好执法记录装备配置工作,按照实际工作需要,购置了8台执法记录仪。加强执法音像记录仪的规范管理与操作。截至目前,全局共开展执法音像记录12户(次),并实现了执法音像资料的集中存储和管理。

纵观我局一年来的税收法治及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许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原因是,上级对我局下达的税收收入计划与县域实有税源缺口的矛盾比较突出,加上新冠疫情对经济发展产生了较多不利影响,依法完成收入目标的压力严峻;极少数干部法治意识不牢、学法热情不高,纳税服务质量与纳税人的企盼与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个别税务管理人员自我防范执法风险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程度还需不断提高。

2021年,我们将严格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上级局确定的法治工作内容,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直面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与不足,坚持法治理念,履好部门职能,主动担当作为,依法积极破解工作中不断出现的问题与不足,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争取我局法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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