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0日 来源:十堰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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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以来,十堰市税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税务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推动税收执法、普法、守法等层面深耕细作,全面提升税收法法治工作质效,现将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持续强化法治理念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反间谍法》等专题学习2次。不断丰富党纪国法学习形式,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1次,通报违纪违法案例13个,组织纪法专题讲座11次,组织参加庭审旁听1次。二是不断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要求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听取本部门法治建设重要工作汇报,签批法治建设工作文件、请示、报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各项税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三是坚决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普法责任制的相关规定和市“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布局和绩效考评,与其他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更好发挥税收作用

一是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积极构建“大收入”格局,充分发挥系统谋收、税政组收、风险促收、协同增收、以管提收的能力,巩固拓展“税政定措施、风控强监控、稽查补短板、征管提质效、收核严调度、监督促达标”抓收机制。2023年全市税务部门坚持“八税齐抓”,全年共完成税费收入403.6亿元,比同期329.8亿元增长22.4%,增收73.8亿元,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二是坚决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市局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加快法制部门与落实税费主责部门工作相融合,促进各部门归口管理要求与本级税费优惠政策工作机制要求相融合“两个融合”策略,构建立体式税费支持政策直达快享体系,确保政策红利落实落地。2023年全年累计为45.1万户次市场主体办理各项税费优惠80.86亿元,为保市场主体、保就业民生、稳经济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用心用情服务发展大局。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对2021年至2023年6月的各类工作资料逐项归类整理上报,圆满完成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第三方实地评估、法治政府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中期评估、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三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实地检查等迎检工作。高质量办理各类外文会办160余件次。组织完成“一主四优多支撑”产业税费政策汇编,向市政府办、发改委、经信局等部门报送各类涉税费类报告、报表等20篇次。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提站位,凝心聚力创建先行区。印发《2023年创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工作方案》,指导各创建单位制定13个先行区具体创建方案和工作细则。以优化办税流程、探索服务模式等7个方面为主题,申报创建的13个项目全部确立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二是强质效,持续优化便民服务。积极推广“非接触式”办税。将233项业务列入“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推广“不见面”服务,通过网上办税、邮寄配送、上门办税、自助办税等多种服务方式,全市“非接触式”办税比率达到95.78%。纳税信用持续提升。引导纳税人修复涉税失信行为,29771户纳税人享受信用修复加分,1751户未纳入信用管理纳税人成功获得信用等级,主动为700余户数据误判企业纠正信用扣分。三是优服务,助力企业平稳发展。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等活动部署,常态化开展税企座谈会、上门走访、双向体验等活动,共走访两千余户次纳税人缴费人,收集并处理各类诉求、需求或意见建议数百条。联合工信、市场监管、工商联等部门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等,为全市2022年减税降费30万元以上、613名企业法人送达“红利账单”。

(四)科学民主合法决策,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委员会会议组织管理办法》、《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程序要求,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合法性审查。二是有效运用专家论证。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税务法治指导员制度。建立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2个,出具意见6份,参与涉税争议咨询38次,推动争议化解14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审核各类合同102件,参与有关事项研讨8次。推动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出决策、化解矛盾、解决争议。三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严格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税务法治指导员在法制审核中的作用,从事前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事中重大执法行为指导把关,到事后税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环节参与税收执法和监督,推动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全系统全年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41次。

(五)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税务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完善“自查整改—下发通报——跟踪反馈”的闭环推进机制,坚持按月自查整改制度,组织各单位每月开展“三项制度”自查整改,确保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二是有效创新税收执法方式。规范税务行政处罚。组织全系统深入学习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及《湖北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立常态化监控机制,按月发布税务行政处罚情况通报,处罚规范率达到99.93%,推动精确执法更加到位。大力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高度重视“减证便民”工作,有效解决纳税人办事难、证明烦、多头跑的问题,促进了诚信纳税和税法遵从,2023年共办理4860件。其中,丹江口市税务局适用告知承诺制快捷办理契税申报的案例入选全国十大“减证便民”优秀案例,司法部公众号、《中国税务报》、学习兴税平台等媒体对此进行专题推介。房县“你诺我办”项目创建工作获十堰市优化营商环境简报发文推介。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发稿宣传16篇。持续推广“说理式”执法。下发说理式执法文书通报8期,督促规范运用说理式执法,文书规范率达到97.77%。其中,我局口头说理式执法文书范本被省局吸纳采用。三是探索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市稽查局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六部门协作”机制等平台,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深化税警协作,集成查办案件,全面做实警税双方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联合办案,形成协同共治、联合打击的强大合力。四是完善预防调处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办理复议案件9件,在审理过程中,坚持依法依规与矛盾化解相结合,通过主动说理释法,申请人撤回申请2件。积极应对涉税行政诉讼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再审胜诉。

(六)构建多层次普法格局,引导各界树立法律信仰

一是聚焦节点专题,打造税收普法集群式宣传。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广泛利用新闻宣传和网络媒介加强政策宣介,开展针对性宣传辅导,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准确掌握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及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义务。二是聚焦重点群体,多维度推动税收普法。不断完善“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持续断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作。连续16年开展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在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开展“春风之约”,让税法宣传在校园“萌芽”,为青年成长厚植“税法基因”,助力税收法治落地生根。三是聚焦协同创新,合力构建税收普法新格局。积极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借助主流媒体并综合运用网站、微信、抖音、税企沟通平台等渠道,全景式宣传和展示税费法律法规政策。其中,茅箭区局搭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创新建设法治文化“口袋”广场。房县局联合凤县税务局开展秦楚两地“跟着文物学税法”线上直播,在中国网、荆楚网以及两地融媒体中心的视频号和抖音号同步播出,总观看人数近百万人(次)。

(七)提升执法人员素养,推进法治队伍建设

一是有序开展执法资格考试。督促各基层单位通过组织夜学、以考促学等形式抓实每年的税务执法资格考试。积极鼓励一线执法人员参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目前,全系统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干部达到26人。二是大力培养公职律师人才。制定下发公职律师跟班学习计划,实行公职律师轮值,组织基层公职律师到市局学习锻炼4人次,推动公职律师培养使用常态化、长效化。全市8人参加全省第二批公职律师选拔,7人入选,全系统公职律师人数达到12人。三是全面推行法治指导员制度。针对基层一线税务机关法治力量薄弱等问题,配备81名税务法治指导员,参与执法文书审核把关、税费政策咨询、法律救济等工作,推动基层法治人才力量更加强大。四是持续推进“业务大比武”考试。全年累计编发《税政辑要》8期,组织全系统知识测试1次,有力服务基层干部学习运用,以考促学,切实提升执法人员对税费政策的知晓度,推进法治人才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当前税收法治工作面临新形势、新要求,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系统法治思维还有待进一步强化,协税护税“税收共治”部门联动有待进一步增强。

2024年,市税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找准切入口、把准着力点,下苦功夫解决在规范执法上的难点堵点问题,以更高质量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全力推动十堰税收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夯实依法治税运行根基。将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实践,牢固树立法治信仰,持续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好重点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贯彻,运用好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各项税收工作。

(二)坚决扛牢政治责任,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更好发挥减税办统筹协调作用,确保机制运转顺畅,工作推进得力。进一步抓工作重点,结合总局、省局部署,围绕2024年税费落实任务谋划举措,不断提升税费红利的正效应。

(三)持续优化税收执法,夯实精确执法重要抓手。将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为标尺展开执法实践。深入贯彻落实好新发布的《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深化“首违不罚”智能化办理;全面做实说理式执法,确保文书说理更加规范化,不断提升说理释法的成效;深入推进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有力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四)抓好涉税争议咨询,有序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将进一步推进执法方式优化和矛盾争议化解,结合税务法治指导员、说理式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涉税争议调解等工作,在全市范围选取1-3个基层税务分局(所)开展试点,在推进“依法治税不走样、更规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五)深化普法宣传工作,大力营造税法浓厚范围。将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推进执法普法深度融合,不断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通过税法公开课、税法主题征文、税法知识网络竞赛等形式,拓宽宣传渠道,以宣传促政策落实、促服务优化,扩大税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实现宣传实效和形式的有机融合。

(六)提升法治人才素养,夯实税收法治人才建设。将进一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专业人才作用,实体化运转公职律师办公室轮值制度,继续有计划地安排基层法制部门公职律师、业务骨干参与综合税政调研、精确执法试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复议应诉案件办理、涉税法律争议处理等专项工作,并跟踪做好结果应用,培养锻炼法治人才。

 

                    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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