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6日 来源:十堰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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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十堰市税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税务局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措并举,持续发力,推动法治税务建设不断前进,现将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坚持理论学习武装。各级党委通过会前学法、定期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等方式,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安排、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以及涉税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党委在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对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进行年终绩效考评。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议定重大法治工作事项。

(二)强化决策法定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印发并执行《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委员会会议组织管理办法》、《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法规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集体研究讨论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精确执法工作等重大事项,注重吸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业务骨干等专业人员的意见建议,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三)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全面履行税收职能。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坚持依法征税,统筹把握“收”和“减”的关系,在高质量组织税费收入的同时,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任务,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2022年,全市税务部门共征收各类税费329.8亿元(国库净入库口径)。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完成全口径税收收入167.6亿元,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亿元。在疫情冲击下,全市税务部门进一步扛牢政治责任,强化担当作为,为42万户纳税人缴费人落实税费支持政策95亿元。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深入开展税务规范性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做实公平竞争审核工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常用税费业务100%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通过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减跑动,推动办税服务实现了从线下拓展到线上,从窗口延伸到指尖的蝶变。在近年来取消61项税务证明事项基础上,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减少93%,纳税人报税资料压减50%。聚焦纳税人急难愁盼问题,连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扎实做好“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工作,积极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探索推进非强制性执法,做好首违不罚、说理式执法等,对各类市场主体实施包容审慎监督。

(五)聚焦“四精”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市税务局党委把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作为落实规划纲要的重要抓手,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以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为契机,指导丹江口市税务局推行“说理式执法”、竹溪县税务局推行“首违不罚”智能化办理,形成了以点促面的良好效果。十堰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发文确定丹江口市局“说理式执法”为省级典型经验第一批推广。11月7日,湖北省营商办发布通报,丹江口市局“说理式执法”、竹溪局“首违不罚”智能化办理,均入选“省定先行试点改革事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制约和监督,推进执法信息网上录入、统一公示、网上查询,实现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今年以来,累计对9794项(次)执法信息进行公示,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同步音像记录572条,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82件,有效规范了税务执法行为。

(六)健全多元化预防调处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税务争议主渠道作用,依法办理2件税务行政复议案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应对1件二审行政诉讼案件并取得胜诉结果。畅通信访渠道,做实信访维稳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争议解决机制,建成2个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试点,将矛盾化解在最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实现“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征纳更和谐”。

(七)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顺利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的法治督查。做实税务行政执法领域执法监督工作,推进“一案双查”,开展政策落实、风险应对和税务执法专项督察。今年以来,累计开展10个督察审计项目。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在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上积极探索实践。积极探索构建纪检监督+机关纪委监督+党支部监督+驻点督导员监督+社会监督+家庭监督的网络监督体系,推动专职监督+日常监督+重点监督模式横向拓展、纵向延伸,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八)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坚持将依法治税贯穿于各项税收工作全过程,强化税收普法宣传,培育税收法治信仰。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单位干部职工坚持学法用法守法,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累计20余场次。抓实普法责任落实,在春风行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多次开展税法进校园、税法进社区、税法进企业宣传活动。坚持贴近税收、贴近群众、贴近社会“三个贴近”,高水平讲好税收普法故事,用“冒热气、接地气”的税言税语为社会大众端上“普法大餐”。

二、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一年来,十堰市税务局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高素质专业化税收法治人才还比较缺乏;三是精确执法工作推进力度有待于进一步持续深化。

2023年,十堰市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深化法治建设。强化法治统筹职能,在法治建设具体工作中,把法治建设与税务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把法治要求、法治思维、法治建设贯穿到税务执法各项工作中。

二是以“精确执法”为抓手,着力提升执法水平。进一步聚焦好精确执法这条主线。按照《意见》安排部署,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

三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利。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段化解、关口把控,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增强救济式服务遵从度,依法保障相对人法律救济权利,全力提升复议应诉案件办理质效。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作用,有效将争议化解在基层。

四是突出重点,着力强化执法监督。做优重案审理规制,持续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效应对涉税费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着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补充公职律师人才队伍人员。指导基层做好案卷评查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和创新执法监督的方式方法,通过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

五是强化工作举措,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坚持将依法治税贯穿于各项税收工作全过程,强化法治文化建设。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推进执法普法深度融合,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强化税收普法宣传,培育税收法治信仰。用“抓得实”的管理机制,“听得进”的税法宣传,“看得见”的公正执法,实现有“获得感”的普法效果。

 

 

                   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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