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龚百林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十堰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立易货贸易服务平台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易货贸易退税政策
采取易货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如果属于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并在出口之前各环节依法缴纳了增值税、消费税,可以凭海关出口报关单以及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电子信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税。
二、税务部门在促进外贸发展方面的做法
一是突出推动发展,在服务大局中彰显责任担当。落细各项出口退(免)税政策,确保政策应享尽享和直达快享。积极鼓励引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以货易货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有序发展。二是突出优化服务,在减负增效中激发企业活力。持续推行“容缺办理”“无纸化”“非接触”等服务举措,为企业高效申报退税提供更多便利,打造更优税收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出口退(免)税政策宣传辅导,及时响应出口企业诉求,出口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提升。三是突出基础管理,在持续完善中规范工作流程。对照《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2.0版)》,及时高效办理出口退税。深化与海关、商务等条线协作,构建高效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持续提升联合服务效能。四是提升政治站位,在农产品加工出口方面持续发力。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各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办税负担,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乡村振兴发展。针对香菇、木耳和茶叶这类重点农产品出口企业,精准推送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实现“政策找人”,保障纳税人充分享受税收红利。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十堰税务部门将严格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对稳外贸的部署新要求,围绕十堰联动创新发展区建设的新任务,在落实好原有系列外贸出口税收政策服务措施的基础上,集中精干力量专班服务辖区出口企业,确保政策宣传执行一个标准,业务培训辅导一个标准,退税审核办理一个标准。同时积极配合商务部门,高效推进相关易货贸易试点工作。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