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9日 来源:十堰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普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99号汉成天地2号写字楼22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4-DLGK-C0107-B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二次)

 

预算金额:128.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8.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一标段:百二河以西区域物业服务),具体服务标准与要求见招标文件。

 

多标包投递规则:已为二标段成交供应商的,所投一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上述两个网站查询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  至 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普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99号汉成天地2号写字楼22层)

 

方式:现场获取,(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3)提供招标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普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99号汉成天地2号写字楼2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www.ccgp.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朝阳中路15号        

 

联系方式:周兴0719-81103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普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99号汉成天地2号写字楼22层            

 

联系方式:李小尧0719-87895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尧

 

电 话:  0719-8789589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