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8日 来源:十堰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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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普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99号汉成天地2号写字楼22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4-DLGK-C0055-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03.11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3.11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具体服务标准与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时的当场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9日  至 2024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普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99号汉成天地2号写字楼22层)

 

方式:现场获取。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资格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招标文件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投标人发送。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普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99号汉成天地2号写字楼2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     

 

地址:十堰市朝阳中路15号        

 

联系方式:周兴0719-81103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普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99号汉成天地2号写字楼22层            

 

联系方式:杨希蕊0719-8789589、134512687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希蕊

 

电 话:  0719-8789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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