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7日 来源:十堰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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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五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2018年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继续行使原十堰市郧阳区国家税务局、原十堰市郧阳区地方税务局相关工作职责。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原十堰市郧阳区国家税务局、原十堰市郧阳区地方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有关实施意见、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十堰市税务局、十堰市郧阳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各项制度,着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答复办理,及时回应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关切,有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信息公开工作系统化。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原十堰市郧阳区国家税务局、原十堰市郧阳区地方税务局认真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依托门户网站公开全局概况、领导信息、政务值班、督察督办等信息,通过郧阳网、政府有关平台依法公开各类公告、新闻宣传等内容,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报送信息专报。同时,通过业务培训、宣传走访等方式,促进郧阳区税务系统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税收宣传等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中,科学设置考核项目、细化量化各项指标,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信息公开绩效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考核评价。全面推进政务舆情全面响应机制,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并通过门户网站和主流媒体发布权威信息,为纳税人和社会公众释疑解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原十堰市郧阳区国家税务局、原十堰市郧阳区地方税务局共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1条。重点加强了以下工作:

  (一)推进机构改革信息公开。一是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进度和人员调整情况,及时发布新税务机构挂牌、“三定”落实、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和改革动态等信息。改革前后,依托郧阳网主动公开公告9条,信息宣传22条。二是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其中宣布失效废止文件11份,继续有效文件0份,部分内容修改文件0份。三是规范日常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并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1份,即《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二)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公开。一是持续推进“多证合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加强数据监管和信息共享。不断规范实名办税流程,新办实名认证业务3590户(次)。二是及时更新已公开的税务行政许可目录,并通过办税服务厅或门户网站等途径发布。序时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等级等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落实“税收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布有关涉税违法案件2件,按照程序已移送当地公安机关。三是深入开展“三项制度”试点,累计在办税大厅LED屏上公示执法信息40余条。四是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向社会公布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的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事项清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做好纳税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加强税法宣传教育,认真落实税收政策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大走访、大调研、大座谈”,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二是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注重通过互联网开展政策宣传、增强征纳互动,组织1000余名个体纳税人参加电子税务局上线培训,实现“群众跑腿”向“数据跑路”的转变,切实解决纳税人办税中的痛点堵点问题。三是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通过上门走访的形式,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原十堰市郧阳区国家税务局、原十堰市郧阳区地方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一)被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原十堰市郧阳区国家税务局、原十堰市郧阳区地方税务局均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

  (二)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原十堰市郧阳区国家税务局、原十堰市郧阳区地方税务局均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申请。

  (三)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原十堰市郧阳区国家税务局、原十堰市郧阳区地方税务局均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诉讼应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在制度机制建设、提升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也存在较大差距,一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公开信息内容需进一步扩大和深化;二是信息公开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2019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我们将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税收事业、服务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进行优化整合,通过培训使大家学通弄精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是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机制,强化各单位主动公开相关领域信息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负责人作为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各类政府公开信息,确保第一时间收集,第一时间审查,第一时间发布,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率、准确率和透明度,实现信息质量发布质的飞跃。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郧阳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xls

  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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