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纳税人权利义务 |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郧西县税务局 | 成文日期 | |
标题 | 监督方式和救济途径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1-02-05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监督方式和救济途径
事项类别 | 受理内容 | 受理部门 | 电话号码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服务时间 |
政务公开 | 申请政务公开 | 国家税务总局郧西县税务局办公室 | 0719-6227719 | 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人民路1号 | 442600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 14:30-18:00 |
公示意见建议 | ||||||
纳税服务 投诉 | 纳税服务 投诉 | 纳税服务部门 | 12366 | 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人民路1号 | 442600 | 工作日上午: 8:30-12:00 工作日下午: 14:00-17:30 (夏季) 14:30-18:00 |
纳税咨询 | 纳税咨询 | 12366纳税服务热线 | 12366 | 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人民路1号 | 442600 | 工作日上午: 8:30-12:00 工作日下午: 14:00-17:30 (夏季) 14:30-18:00 |
税收违法 行为检举 | 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 法制股 | 0719-6238339 | 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人民路1号 | 442600 | 工作日上午: 8:30-12:00 工作日下午: 14:00-17:30 (夏季) 14:30-18:00 |
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 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 纪检监察部门 | 0719-6236110 | 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人民路1号 | 442600 | 工作日上午: 8:30-12:00 工作日下午: 14:00-17:30 (夏季) 14:30-18:00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