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茅箭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7日 来源:十堰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茅箭区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五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茅箭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中路16号,邮编:442000,电话:0719-8113593)。

  一、概述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2018年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茅箭区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继续行使原十堰市茅箭区国家税务局、原十堰市地方税务局茅箭分局的相关工作职责。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茅箭区税务局、原十堰市茅箭区国家税务局、原十堰市地方税务局茅箭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有关实施意见、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局、十堰市局及地方党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各项制度,着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答复办理,及时回应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关切,有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夯实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茅箭区税务局、原十堰市茅箭区国家税务局、原十堰市地方税务局茅箭分局没有独立的门户网站,均依靠市局门户网站及茅箭区政府新闻网发布了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等情况。同时,认真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通过国地税业务融合培训、日常工作安排、工作督导落实等方式,促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做好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茅箭区税务局、原十堰市茅箭区国家税务局、原十堰市地方税务局茅箭分局没有独立的门户网站,依靠市局门户网站和茅箭区政府有关平台序时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全面推进政务舆情全面响应机制,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并通过《十堰日报》主流媒体发布信息,为纳税人和社会公众释疑解惑。

  (三)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税收宣传、网站运维等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科学设置考核项目、细化量化各项指标、稳固加强薄弱环节,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信息公开绩效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考核评价。结合改革重点工作和税收日常工作,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督办,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茅箭区税务局、原十堰市茅箭区国家税务局、原十堰市地方税务局茅箭分局共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条。其中,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次),包括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条(次)。重点加强了以下工作:

  (一)推进机构改革信息公开。一是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进度和人员调整情况,于2018年7月20日在茅箭区新闻网及时发布新税务机构挂牌、机构职能、办税厅信息等内容,于2018年10月25日“三定”落实后,在茅箭区新闻网公布成立派出机构的信息,在市局门户网站公布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和改革动态等信息。二是根据改革前后机构变化和职能调整情况,加大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在2018年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茅箭区税务局挂牌当日公布文件清理结果,宣布失效废止文件2份,继续有效文件6份。

  (二)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公开。一是持续推进“多证合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加强数据监管和信息共享,认真组织落实涉税证明事项清理。二是及时更新已公开的税务行政许可目录。三是深入开展“三项制度”试点,每月在办税服务大厅显示屏、大厅触摸屏等各类载体上公示欠税公告、非正常户等信息。

  (三)做好纳税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加强税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税企座谈会,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二是提升纳税服务质量,落实“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就近办、移动办、预约办”等服务措施。三是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上门走访、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茅箭区税务局、原十堰市茅箭区国家税务局、原十堰市地方税务局茅箭分局均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一)被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茅箭区税务局、原十堰市茅箭区国家税务局、原十堰市地方税务局茅箭分局均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

  (二)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茅箭区税务局、原十堰市茅箭区国家税务局、原十堰市地方税务局茅箭分局均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申请。

  (三)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茅箭区税务局、原十堰市茅箭区国家税务局、原十堰市地方税务局茅箭分局均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诉讼应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茅箭区税务局在承接原十堰市茅箭区国家税务局、原十堰市地方税务局茅箭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税务机构职能调整和日常工作需要,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办理流程还需要进一步理顺、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增强等问题。2019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规范公开办理流程。按照省、市局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区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事项,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分别制定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二)持续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公开与新闻宣传工作的统筹,序时做好重大改革事项和重要税收政策以及实务操作指南等信息的公开,并跟进做好新闻信息宣传和工作动态发布,回应各方关切。

  (三)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本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受理、转办、研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对依法依规能够公开的信息及时向申请人公开,对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公开的信息及时提交集体研究,对重大信息公开事项及时向上级做好请示,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做到既保护申请人权利,又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茅箭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xls

  

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茅箭区税务局

2019年3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