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茅箭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9日 来源:十堰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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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茅箭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有关实施意见、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及地方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各项制度,着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答复办理,及时回应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关切,有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信息公开培训督导。认真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通过工作培训、日常工作安排、工作督导落实等方式,促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落实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茅箭区税务局没有独立的门户网站,依靠市局门户网站、茅箭区政府新闻网、茅箭区政府有关平台等发布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序时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告等内容。全面推进政务舆情全面响应机制,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并通过《十堰日报》主流媒体发布信息,为纳税人和社会公众释疑解惑。

(三)营造公开公正营商环境。茅箭局全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深入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领导班子带头“走流程”,税源管理部门结合税源摸排、政策宣传,对辖区3.5万户纳税人开展全覆盖式走访,重点解决了美乐公司股权转让、许家棚村民社保费误缴等历史遗留问题。深入开展“三办”联动活动,定制“群众点单”二维码,全方位拓宽群众反映点单渠道。截至目前,已向党员派单82件,办结82件,办结率达100%,群众评级“非常满意”率达100%全年累计区局累计减、免、缓、退各项税费13.7亿元。其中,累计退还1325家企业增值税留抵4.5亿元,减免1.2万户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2759.9万元、免征2.4万户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及附加4.73亿元,缓缴企业社保费701.83万元,减免151名车主车辆购置税102.06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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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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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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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茅箭区税务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办理流程还需要进一步理顺、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增强等问题。2023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规范公开办理流程。按照省、市局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区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事项,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分别制定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二)持续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公开与新闻宣传工作的统筹,序时做好重大改革事项和重要税收政策以及实务操作指南等信息的公开,并跟进做好新闻信息宣传和工作动态发布,回应各方关切。

(三)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本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受理、转办、研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对依法依规能够公开的信息及时向申请人公开,对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公开的信息及时提交集体研究,对重大信息公开事项及时向上级做好请示,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做到既保护申请人权利,又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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