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房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9日 来源:十堰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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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房县税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公开意识、推进依法治税、提高机关效能,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税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税务部门公信力,保障了纳税人和公众的知情、参与和监督,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创新、服务、廉洁税务机关的促进作用。

(一)以公众关切为出发点,落实各类主动公开事项。一是强化税制改革及税收政策公开,围绕经济发展难点热点、减税降费等政策重点,利用QQ群、微信群做好税收政策的普及宣传;二是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凡涉及纳税人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采取网站、电视台、微信群、QQ群等多渠道及时主动向纳税人公布,让政府权力阳光、规范运行。2020年全年主动公开行政许可2项191条,行政处罚2项97条,政府采购0项。

(二)以依法依规为落脚点,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以是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组织保障,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信息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以严格审核为着力点,健全信息公开管理机制。

一是落实公开审核机制,信息公开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属性的分类和范围做好公开属性的选择、审核、审查。文件印发后,严格按照公文的公开属性做好公开和保密工作,确保公开和保密不脱节;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本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务信息予以公开,不断拓宽主动公开的范围。

(四)以创新发展为聚焦点,全面优化信息公开平台。一是持续优化网站、办税服务厅、热线电话等传统渠道建设,提升网站发布质效和栏目更新频率,开展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努力提升公众满意度;二是创新QQ、微信等新媒体应用,探索微信办税服务新模式,及时在微信群、QQ群解答纳税人涉税疑问,积极规范推进税务基础工作,提高纳税人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度和支持度。

(五)以规范制度为责任点,夯实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理顺和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落实领导分工责任制,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主要工作议事日程,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二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将《条例》学习纳入局领导学法内容,以上率下带头学法践法,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全年主动公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0项,行政许可2项共191条,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项,行政处罚2项共97条,行政强制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0项,政府集中采购0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191

其他对外管理

服务事项

124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2

9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通过当面申请和网络申请的方式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为0条。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房县税务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在拓展主动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加强公众互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问题:一是少数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滞后;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房县税务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全县税收工作重点任务,扎实做好公开工作,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完善门户网站,定期开展网站维护检查,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进行及时更新维护;二是加强阵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紧扣纳税人关心的税收问题及税收工作的热点焦点,依托传统媒体,更好地利用微信、QQ等新兴网络媒体,采取纳税人喜闻乐见的渠道和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房县税务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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