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丹江口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0日 来源:十堰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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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丹江口市税务局严格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切实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各项制度,着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答复办理,及时回应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关切,有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同时,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税收宣传、网站运维等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是明确公开责任。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局“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单位,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具体推动与落实,进一步明确了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等要求,努力实现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

二是畅通公开渠道。按照上级局和丹江口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我局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区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事项,分别制定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切实提升工作质效。2022年度,我局依托十堰市局门户网站,丹江口市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发布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舆情回应信息1条、税收政策宣传信息663条、税收执法信息1168条,确保公开及时,渠道畅通。

三是丰富公开内容。2022年,我们除了在市税务局外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丹江口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税务事项通知书》《税务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国家税务总局丹江口市税务局公告》以外,还添加了纳税服务栏目,链接湖北省电子税务局“预约办税”和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在公开的同时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涉税涉费事宜。

同时,我们围绕税收宣传月和宪法宣传周、乡村振兴税法行、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内容,以新闻主流媒体和微信公众号为媒介,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树立了税务部门良好形象。

四是强化公开考核。依托税务系统绩效管理系统,将信息公开、新闻宣传、网站更新等相关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根据股室职责分别设置共性和个性指标,细化各项指标考评标准,定期开展考核。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局没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丹江口市税务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办理流程还需要进一步理顺、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增强等问题。2023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规范公开办理流程。按照上级局和丹江口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区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事项,分别制定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切实提升工作质效。同时,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形势变化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持续加强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梳理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向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加强信息公开与新闻宣传工作的统筹,序时做好重大改革事项和重要税收政策以及实务操作指南等信息的公开,跟进做好新闻信息宣传和工作动态发布,回应各方关切。

(三)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本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受理、转办、研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对依法依规能够公开的信息及时向申请人公开,对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公开的信息及时提交集体研究,对重大信息公开事项及时向上级做好请示,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做到既保护申请人权利,又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要求,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丹江口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丹江口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丹江口市右岸北京路19号,邮编:442700,电话:0719-5223943,传真0719-5223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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