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房县税务局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的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房县税务局相关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任傲生,遗失税务检查证(证号:鄂税征420325196569),声明作废
廖新明,遗失税务检查证(证号:鄂税征420325200005),声明作废
况 萍,遗失税务检查证(证号:鄂税征420325200028),声明作废
赵 兵,遗失税务检查证(证号:鄂税征420325196574),声明作废
段安伟,遗失税务检查证(证号:鄂税征420325196544),声明作废
刘龙海,遗失税务检查证(证号:鄂税征420325196514),声明作废
汪 霞,遗失税务检查证(证号:鄂税征420325196554),声明作废
柯尊平,遗失税务检查证(证号:鄂税征420325196552),声明作废
周康福,遗失税务检查证(证号:鄂税征420325196534),声明作废
陈才刚,遗失税务检查证(证号:鄂税征420325196536),声明作废
卢启炎,遗失税务检查证(证号:鄂税征420325196560),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房县税务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