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对湖北裕源食品公司税务文书送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7日 来源:十堰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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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裕源食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203230872399616):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十税稽罚告〔2023〕5号)(见附件)。

请你公司及时到我局(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东山路2号)领取《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十税稽罚告〔2023〕5号),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十税稽罚告〔2023〕5号)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裕源处罚事项告知书.doc《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十税稽罚告〔2023〕5号)

   

 

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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