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税务局:税惠添“肥”,助高山蔬菜下山进城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7日 来源:房县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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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风拂过、寒意渐浓,但房县野人谷镇的高山蔬菜基地里却是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绿油油的白菜紧密簇拥在一起,水灵灵的萝卜只露出半截身子在土垅之上,细长的辣椒挂满枝头、青翠欲滴……菜农们穿梭在这片绿意之中,忙着将采摘好的蔬菜打包,装车发往全国各地。

野人谷镇位于房县县城南部约22公里处,东邻保康县马桥镇,南抵神农架林区,平均海拔在千米以上,这里昼夜温差大、雨量充沛、光照充足,非常适宜叶菜类蔬菜作物生产,生长出来的高山蔬菜品质优良、绿色无污染,备受市场青睐,早在2004年就通过了湖北省无公害蔬菜产地认证。

房县神农园蔬菜专业合作社,是该镇三座庵村村委会的集体企业,2016年村民以零散的自留地入股,通过土地流转、村民到蔬菜种植基地打工等方式,形成“专业合作社+社农”互助发展的模式。“合作社成立初期,税务部门教会我们怎么开具发票,日常忙碌忘记申报了他们也会及时提醒我们。现在手机上开票更方便了,遇到问题网上还能远程解决,给我们省了不少办税成本。”合作社社长兼村主任郑光明介绍说,“现在我们基地已辐射三座庵、西蒿坪、东蒿坪等好几个村,种植面积逾300亩,带动550户年均增收10000元以上。”

随着高山蔬菜不断走上周围省、市更多家庭的餐桌,国家税务总局房县税务局也积极组织税务人员在蔬菜种植、收获等重要时间节点,向该镇蔬菜种植农户和市场主体发放《涉农税费优惠政策速查手册(2024版)》,详细讲解农产品销售环节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账务处理方法,告知村民零散销售自家蔬菜时遇到对方索要发票时如何代开电子发票。

“按政策规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自产的农产品符合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在日前该镇2025年度城乡居民“两险”集中征缴培训辅导现场,房县税务局工作人员不仅手把手辅导村民手机缴纳“两险”,还重点为当地涉农市场主体及蔬菜种植户讲解自产自销农产品免税政策,辅导他们使用手机开具电子发票。“学会了手机开具发票,以后给我们附近企业供应蔬菜就不用去县城了。”接受培训的野人谷镇西蒿坪村蔬菜种植户郑爱兵说。

为解决蔬菜从菜地到餐桌“最后一公里”信息不对称问题,房县税务局还利用掌握的系统供应链数据,和县内商超、农贸市场进行需求对接,主动为农户农企牵线搭桥,成功帮助当地合作社与多家商户签订了蔬菜固定供应协议。

经过了近二十多年的发展,高山蔬菜已成为房县蔬菜产业内部优势生产项目和高山地区农民增收的主要经济来源。据统计,仅野人谷镇已发展包括三座庵村在内的专业蔬菜种植村10个,涉农税务登记市场主体增至28家,总种植面积约3000亩,亩均收入4000元上,占全县高山蔬菜总种植面积比重超过60%。

下一步,房县税务局将围绕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持续加强对偏远乡镇农户、农林牧渔等行业市场主体的税费服务,精准落实各项税费政策,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规模、引导培育农村产业带头人,帮助房县更多的农副特色产品走出“山窝窝”,走上千家万户的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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