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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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收官之年,林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林区税务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始终把税收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必须坚持的一个前提和原则,在实践中创新,在探索中推进,逐步建立起责任清晰、程序规范的依法行政工作运行机制,着力提高林区税务干部执法素质和依法纳税遵从度,为实现林区税务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委对推进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局党委先后多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局法治工作方向和重要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为加快2020年度税收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我局始终把税收法治建设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增强法治思维,健全组织保障,严格规范执法,强化制约监督,坚持以税收收入质量为重点常态化执法督查,确保组织收入原则的贯彻落实。
(三)加强税收制度建设。一是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根据机构改革,我局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依法行政重大问题中的作用。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按季组织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定期进行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分析形势,加强工作统筹,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核心平台。三是继续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法律顾问在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政务公开、信访案件处理、协助外部门办案、规范性文件制定以及“协议文本”签订等方面,从法律角度协助处理好涉法事务,提出了前瞻性、有价值的法律建议,帮助防范和化解了税收执法风险,提高了依法决策水平,促进了税收执法行为规范。四是规范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为认真执行上级关于做好疫情期间税费优惠减免政策落实,保证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全年共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3件,分别是《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优惠有关事项的公告》、联合区医保局、财政局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通过制定文件,确保了法制的统一,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管理效率。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有效促进行政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税款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重大案件审理等重大执法决定事项进行法制审核。二是强化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决策功能。坚持领导小组季度例会制度,紧扣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主题,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遵循会前协调、准备材料、提前通知、充分讨论、逐项表决、做出决策、形成纪要等7个程序形成决策。全年共对2项重大法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协调,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依法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总局、省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配套制度方案,结合林区实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执法公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根据我局税收执法工作实际,依法依规,聚焦难点,从基础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执法服务等多方面,建立健全执法公示运行机制,动态监控调整公示信息,稳妥推进执法公示工作。二是全过程记录让规范执法看得见,加大税收执法信息公开管理,通过文字材料、美篇、音像视频等形式从多个角度记录税收执法行为,使执法行为全程留痕,让执法行为更规范、执法过程更透明,既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督促税务干部廉洁公正执法,促使税务干部队伍讲规矩、守规范、遵法律、树形象。三是法制审核让执法决定更合理,让执法权力接受法治的检验,大力推行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制度,对执法机关起到了监督约束作用,也为正确的执法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2020年,我局加大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力度,全面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加强督察、审计、纪检等方面监督的协调配合,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防止权力滥用,保证依法行权。
一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始终坚持以防范税务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为抓手,大力推行内控机制建设。首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在纳税评估、税收执法、税务登记注销、非正常户管理、发票申领等方面查找出需完善和改进的风险点,形成源头预防。其次以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风险防控为切入点,抓实监督制度,建立内控、监察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形成运行高效的监督闭环。
二是严格运用审计监督。今年,省局对我局进行了执法督察和内部账务审计,目前所有审计发现的问题都已整改完毕,并按相关程序向审计部门进行了反馈。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认真执行法律救济制度相关规定,依法化解涉税矛盾纠纷。一是积极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按规定解决涉税矛盾和纠纷。对外公开监督、举报、咨询电话。今年我局共处理纳税人投诉案件1例,经及时调查发现也属于纳税人咨询问题而被误解为投诉所致,通过妥善处理、及时反馈,切实化解了矛盾。二是开展行政复议、诉讼、赔偿工作,畅通税收法律救济渠道,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按时报送复议应诉报表,分析、研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与不足,提出改进意见,着力化解税收争议,畅通复议渠道,依法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八)依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是增强行政机关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治理能力的制度安排。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我局积极稳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重大税收改革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决策及时通过网站、融媒体等特定途径予以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了解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九)增强全系统税收法治观念。为切实增强税务人员税收法治理念,在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法律顾问、重大税案审理委员会的基础上,对内结合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制,实行会前学法制度。一是坚持季度领导学法讲法制度,每次明确一个主题,在宪法宣传日当天举行了由局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宪法知识宣传培训会议。二是为了将学法推向一个更高的水平,在12月初举办了由系统人员全员参加的法治讲座专题辅导,邀请外聘法律顾问精彩讲授了《民法典知识应用与解读》,通过专家解析更新思想观念,提升思想水平,用民法典促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全体干部做学习、遵守、应用民法典的表率、模范、标杆。三是在年底学法用法统一考试中,区局认真组织,各项数据在全区名列前茅。本次考试在一定程度检验了税务干部的学法用法水平,实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行、学以致用、学用结合,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的法治意识,提升了干部的法治能力。对外受疫情影响几乎全部转为线上完成和设置专厅答疑解惑,制发税收政策解读12期,发放税法宣传册600余份,解答个税汇算清缴等问题300余条,营造了良好的税收法治氛围。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我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细化、量化了工作任务,抓好相关培训,加强学习教育,保障工作推进。一是加强教育培训。认真开展“一把手”讲法治活动,注重营造法治税务文化氛围和工作环境;建立干部学习制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以固定形式开展机关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全员法治轮训,引导税务干部将法治理念内化于心;二是加强执法资格管理。严格落实税务执法主体公告制度,严格执行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尤其是在全国税务系统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中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到了100%,目前全系统所有执法人员都通过了执法资格考试。
(十一)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加强工作统筹,解决依法治税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等。二是加强制度保障。制定《国家税务总局神农架林区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运行机制,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职责范围和组织形式,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议决依法行政重大问题中的作用,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效率和决策质量,落实工作责任,推动依法治税各项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
2020年,林区税务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税收干部的执法水平需进一步提高。税务机构改革以来,各类案件所涉及的税收业务也日益复杂,纳税人依法维权的意愿也越来越强烈,对税收干部进一步规范执法、防范风险、化解矛盾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二)税收法治工作的深度需进一步加强。林区税务局虽在法治建设诸多方面都取得了明显进展,但在工作的深度上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突破,要结合税收法治工作进程科学确定新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找准不足,找准解决方案,一步步扎实推进。
三、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我们将以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建议中法治建设的总要求,强弱项,补短板。
(一)巩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成果,进一步完善推行措施。
(二)积极参与构建税收综合执法体系,在执法理念、制度安排、联合方式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和决策建议。
(三)按照税收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制订税法培训计划,及时对国家制定或修订的税收法律法规安排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的执法素质。
(四)开展税务示范基地创建。按照总局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五)“十四五”时期,我们将严格按照省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税收法治建设目标,搞好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创新的工作思路,扎实的工作作风,严明的工作纪律,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为林区经济发展注入税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