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税务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5日 来源:潜江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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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全国税务系统的重点工作,一年多来,潜江市税务局严格按照总局、省局工作要求,始终坚持将“税收执法公示制度、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贯穿于税务法制建设全过程,以约束税务机关权力、保护纳税人权利为着眼点,积极筹划、多措并举,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工作初见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运行机制。

市局成立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制定《潜江市税务局全面推行税收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分解表,将推行工作的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分局、相关股室,确定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确保推行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辅导,打造实体运作。

为了切实强化全系统对“三项制度”的认知,运用线上、线下多渠道组织了多次专题培训。通过办税服务厅、各单位电子显示屏、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积极向纳税人宣传推行工作的意义作用和重点内容,充分保障广大纳税人对三项制度的知情权,提高纳税人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奠定了稳步推进三项制度的群众基础。组织召开市局执法信息公示工作推进会议,将《湖北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及总局《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试行)》下发到各单位。

三、强化精准发力,规范执法行为。

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税收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公示机制,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对外平台公示等措施,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单位税收执法信息。持续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实地调查巡查中做好图像信息采集,实现税收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推行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系统重大税收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严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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