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1日 来源:潜江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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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

我市登记在册且实际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并且上一年度已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分类原则上从“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中认定,部门推荐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不受此限。对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适当放宽分类来源。

个体工商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或者推荐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一)申报或推荐之日前2年内,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三、申报条件

(一)“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指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个体工商户或其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拥有辨识度、显著性、标志性的经营字号,如拥有自主品牌、商标、专利权。

②在市域或在相关网络平台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

③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荣誉。

④其他经属地乡镇、社区或行业协会、平台推荐,并经审核通过“知名”类的。

(二)“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指从事属于或与区域特色行业、重点产业范围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特殊价值、存在特别贡献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是地理标志授权使用人,且从事的经营项目与授权的地理标志相关。

②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是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持有或获准使用人,且从事的经营项目与授权使用证书有关。

③从事本市范围内特色产品、特色服务等行业,具有一定行业引领作用。

④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在全市具有代表性。

⑤其他经行业、产业主管部门或当地特色行业、产业协会推荐,并经审核通过“特色”类的。

(三)“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指执着坚守、长期经营,具有较强专业能力,主攻某一特殊客户群体或产品线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拥有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或传统老店的(成立时间悠久、诚信经营、产品服务独有特色、在周边有口皆碑的个体工商户),属于本地传统手工艺、祖传手艺等有一定知名度。

②从事行业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县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

③经营者曾获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技能荣誉。

④经营者拥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并从事关联行业的。

⑤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等。

⑥其他经民宗、文化旅游部门基于民族宗教、文化品牌等领域的职能和优势推荐,并经审核通过的“优质”类的。

(四)“新”即“新兴”个体工商户。指行业分类属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依托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如网络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远程服务等业态的;以及从事其他小众、新兴业态的。

②从事信息技术、物联网、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

③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用于高技术研发的专业设备的。

④其他由发改、经信、科技、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推荐,并经审核通过“新兴”类的。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评选的“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推荐、表彰的优秀个体工商户,满足基础标准的,优先入库。

四、申报方式

(一)自主线上申报。个体工商户通过“荆楚个体通”一站式服务平台申报。

(二)部门线下推荐。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组织推荐。

五、认定流程

提出申请-初步审查-走访核实-征求意见-信息公示-异议处理-作出认定

六、认证有效期

(一)“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有效期为3年

(二)在分类有效期的最后一年,由认定部门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有效期延长3年

七、政策支持

通过认定后,“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可优先享受本地区在资金、培训、贷款、荣誉等方面的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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