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抖音
  • 微博
  • 微信

12.1.1—188 社会公众涉税公开信息查询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9日 14:2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事项名称】

社会公众涉税公开信息查询

【业务描述】

税务机关按照办税公开要求的范围、程序和时限,公开相关涉税事项和具体规定,并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设定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信息查询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1号)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可通过报刊、网站、信息公告栏等公开渠道查询依法公开的涉税信息,具体地点和网址由税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确定。

【办理机构】

各级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办事项

【联系电话】

各级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流程】

【社会公众注意事项】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报刊、网站、信息公告栏等公开渠道查询税收政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非正常户认定信息等依法公开的涉税信息。

【基本规范】

税务机关应当对公开涉税信息的查询途径及时公告,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升级规范】

省税务机关可推进实现涉税信息统一归集,充实查询内容,加强查询平台建设,提供多元化查询渠道,探索主动推送信息等创新服务方式。

【政策依据】

序号

文件名称

信息公开选项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信息查询管理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41号)

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