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068 航空运输企业年度清算申报
【事项名称】
航空运输企业年度清算申报
【业务描述】
航空运输企业总机构在年度终了后25个工作日内,计算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年度清算的应纳税额,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___年度航空运输企业年度清算表》,办理航空运输企业年度清算申报业务。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___年度航空运输企业年度清算表》 | 2份 |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6.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纳税期限遇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8.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报,并于年度终了后40个工作日内将《___年度航空运输企业年度清算表》逐级报送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分支机构年度清算的应纳税额情况,通知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省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暂停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或在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时补缴入库。
9.分支机构年度清算的应纳税额小于分支机构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省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暂停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分支机构年度清算的应纳税额大于分支机构已预缴税额,差额部分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省税务机关,在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时一并补缴入库。
【基本规范】
1.受理
(1)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不得违规受理申报。
2.办理
(1)按照纳税人报送材料录入数据。根据信息系统的提示信息,提醒纳税人更正纠错。
(2)按规定开具税收票证。
3.反馈
办理结束后,在申报表上加盖印章,一份返还纳税人;电子税务局办理的,将办理结果通过电子税务局反馈给纳税人。
4.归档
将资料进行归档。不得将纳税人的办理材料用于与政务服务无关的用途。
【升级规范】
1.利用数字证书申报成功的纳税人,取消纸质资料报送。
2.推进税种要素申报,逐步扩大申报表免填数据项范围,实现部分申报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推送给纳税人由其确认后报送。
3.税务机关通过电子税务局对临近申报期限结束还未申报的纳税人提供提示提醒服务。
【政策依据】
序号 | 文件名称 | 信息公开选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主动公开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主动公开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1号) | 主动公开 |
4 | 《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6号) | 主动公开 |
5 |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 | 主动公开 |
6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 | 主动公开 |
7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68号) | 主动公开 |
8 |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7号) | 主动公开 |
9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财法〔2012〕8号) | 主动公开 |
10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3号) | 主动公开 |
11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 | 主动公开 |
12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3号) | 主动公开 |
13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 | 主动公开 |
14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对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财税〔2018〕144号) | 主动公开 |
15 |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消费税退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9号) | 主动公开 |
16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4号) | 主动公开 |
17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2号) | 主动公开 |
18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号) | 主动公开 |
19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5号) | 主动公开 |
20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2号) | 主动公开 |
21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5号) | 主动公开 |
22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5号) | 主动公开 |
23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档化妆品消费税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6号) | 主动公开 |
24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2号) | 主动公开 |
25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 | 主动公开 |
26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 | 主动公开 |
27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33号) | 主动公开 |
28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49号) | 主动公开 |
29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税收服务和管理的意见》(税总发〔2014〕85号) | 主动公开 |
30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的通知》(税总发〔2016〕46号) | 主动公开 |
31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18年—2022年)>的通知》(税总发〔2018〕145号) | 依申请公开 |
32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8〕189号) | 依申请公开 |
33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工作方案(2018年—2022年)>的通知》(税总发〔2018〕199号) | 依申请公开 |
34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内容的通知》(国税函〔2008〕757号) | 主动公开 |
35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 | 主动公开 |
36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石脑油、燃料油退(免)消费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税总函〔2014〕412号) | 主动公开 |
37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涉税事项和报送资料的通知》(税总函〔2017〕403号) | 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