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8日 来源:荆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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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江津西路421号,邮编:434020,电话:0716-8265017,传真0716-826501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围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和荆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持续加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和“双随机、一公开”,持续推进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编制公布权责清单并动态更新,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我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97条,在“荆州税务”公众号发布信息709篇。此外,创造性地开展宣传工作,在中国税务报、湖北日报、荆州日报等各级媒体发布新闻信息157篇,特别是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受央视《正点财经》栏目关注。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答复0件,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梳理内部流程,责任落实到人。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主要职责和工作规则,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分管局领导主要负责,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业务科室配合落实的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讲座,在系统上下凝聚工作合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审核,遵守“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规范流程,开展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编辑、审核和发布等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严防涉密信息上网。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托荆州市税务局网站,统筹微信公众号发布传播渠道,广泛宣传各项新政和便民办税举措,提升平台影响力。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纳税服务相结合,通过发放办税指南、宣传册,依托公告栏、显示屏、“丁税宝”征纳互动服务平台,将各类涉税费信息更精准地推送给纳税人、缴费人,让政府信息公开变得更加直接透明、生动活泼。推行行政执法公示,顺利上线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让纳税人查询办税信息有了更便捷的新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全市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评,督导基层单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我局主动公开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4

0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17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18066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信息工作力度不够、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加强等问题。2021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全面落实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部署,认真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继续落实相关制度要求,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继续开展教育培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三是继续增强工作力度,及时公开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有关信息,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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