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石首市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7日 来源:荆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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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石首市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内容。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石首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石首市建宁大道,邮编:434400,电话:0716-7187676,传真0716-718767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石首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荆州市税务局和石首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和税务总局、省税务局、荆州市税务局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全面规范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了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切实做好法定公开工作,围绕税收工作,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依托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石首市办税服务厅显示屏和电子公示台、石首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6条。其中,行政许可类965条,行政处罚类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有依申请公开办件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主要领导对有关工作多次进行研究部署,并根据职能调整,及时优化调整指南内容和人员分工,扎实推动公开工作规范化、便民化,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及时编制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分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3类一级公开事项和税收法律法规、A级纳税人名单、权责清单等16项二级公开事项。同时,充分利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石首市办税服务厅显示屏和电子公示台、石首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平台,做好相关信息的动态更新和维护,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结合税务工作实际,明确相关分局、股室政务公开职责,细化工作事项,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和保障能力。同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先审后发制度,规范政府信息获取、查验、发布等流程,对应公开内容及时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石首市税务局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石首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不够、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需进一步增强等问题。2022年,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公开效果。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税收信息,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加大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国家税务总局石首市税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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