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监利县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7日 来源:荆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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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监利县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五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网站(http://hubei.chinatax.gov.cn/jingzhou/xxgk/zfxxgk/xxgknb/index.s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监利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监利县监利县容城镇玉沙大道47号,邮编:433300,电话:0716-3320527,传真0716-3320621)。

一、概述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2018年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监利县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2018年,监利县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有关实施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和湖北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各项制度,着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答复办理,及时回应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关切,有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监利县税务部门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1269条。其中,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次),包括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条;回应解读信息1263条,包括热线电话接通1263次。重点加强了以下工作:

(一)推进机构改革信息公开。一是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进度和人员调整情况,及时发布新税务机构挂牌、“三定”落实、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和改革动态等信息。二是严守相关规定,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清理,并按照要求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二)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公开和纳税服务信息公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利用好办税服务大厅这一阵地,及时将各项政策予以主动公开,在办税服务厅成立导税团队,坚持领导值班制度和信访接待制度,及时回应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咨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监利县税务部门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一)被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监利县税务部门均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

(二)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监利县税务部门均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申请。

(三)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监利县税务部门均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诉讼应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监利县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极个别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渠道还不够多。二是政策解读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加强,解读内容结合实际不够。三是未能充分运用信息公开手段化解矛盾。

2019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按照省局和市局的要求,对原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办理流程进行全面修改完善。持续加强主动公开力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做好依法规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运用信息公开化解执法风险。对纳税人处罚、信用评级等事项及时公开,接受纳税人监督,防范化解税务人员执法风险。

(三)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纪律。严格遵守市局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纪律,其中包括不私自开设微博、微信公众号等;面对重大事项时按照上级要求统一公开。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xls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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