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监利市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9日 来源:荆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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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监利市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监利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监利市容城镇玉沙大道47号,邮编:433300,电话:0716-332052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监利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和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荆州市税务局、监利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全面规范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了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监利市税务局贯彻《条例》要求,围绕税收工作,认真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把机构信息、工作信息、人事信息、政府文件等纳入基本目录,明确公开主体、形式、依据、时限,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程序和责任追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依照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加强舆情收集和分析研判,主动回应社会关切。2022年度,监利市税务局依托湖北省税务局外网荆州频道公布信息22条,依托监利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7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门户网站建设,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政务动态、政策解读等各类工作信息,实时推送新出台政策措施,提升税务部门网上服务水平。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强化信息发布审核、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密、泄密问题。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面绩效管理考核项目,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巡检评价,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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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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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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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监利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还不够、时效性不强、公开效果有待加强。

2023年,本单位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二是增强公开效果。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税收信息,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三是完善队伍建设。加大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监利市税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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