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陵县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8日 来源:荆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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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制而成。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江陵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江陵大道22号,邮编:434100,电话:0716-415678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江陵县税务局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强化信息公开机制建设,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有效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切实做好法定公开工作,围绕税收工作,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打造阳光税务。将7大类、18项税收执法事项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等场所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2020年,公示行政许可信息855条,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结果信息10条、非正常户认定信息139条。对行政强制等9项税收执法事项实施全过程记录,规范执法行为。主动公开江陵县税务局机关分局最新联系方式、最新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权责清单等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有依申请公开办件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先后修订完善了《国家税务总局江陵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江陵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等工作制度,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编制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分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3类一级公开事项和税收法律法规、A级纳税人名单、权责清单等16项二级公开事项。同时,做好相关信息的动态更新和维护,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江陵县税务局把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确保工作不脱节、不放松。在各股室、分局指定1名信息公开联络员,定期向信息公开办公室报送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网络格局。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同时,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绩效考评,发挥绩效管理系统“指挥棒”作用,切实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85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4

1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一是队伍能力建设不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推向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

二是信息公开落实力度不够。公开意识不强,与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公开方式单一化、陈旧化,与真正畅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有较大距离。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推动将信息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努力扩大政务的公众参与。积极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和社会治理,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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