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陵县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6日 来源:荆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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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税务系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编制而成。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若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江陵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江陵大道22号,邮编:434100,电话:0716-415678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江陵县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服务效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得到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江陵县税务局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纳税人学堂、信息公告栏、税企交流群等方式积极开展税费宣传,统筹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春雨润苗”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人民网、新华网、学习强国、中国税务报、湖北日报、荆楚网等新媒体上发布信息稿53篇次;小巨人”领跑阻燃“新赛道”短视频荣获“税眼看湖北”短视频大赛暨“讲好中国故事”创意传播大赛湖北分站赛税务主题赛三等奖。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公示行政许可信息518条,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结果信息8条、非正常户认定信息9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深入落实《条例》和《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在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发布过程严格把关,确保办理流程规范,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同时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规范性文件的有效设置,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泄密事件、被举报或被投诉等现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江陵县税务局主要依托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荆州)门户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三审制”要求,加强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的管理,严格检查,确保发布信息内容严谨、格式规范。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网站管理与维护,对网站栏目管理职责、网站信息管理、信息发布、安全与维护等作明确规定,为网站的正常运行打下良好基础;持续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切实防范泄密时间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3

行政强制

2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2年存在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不够、时效性不够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2023年以来,江陵县税务局进一步强化对上沟通、横向交流,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操作流程,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确保办理程序合法、高效,信息内容准确、及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强化内外部沟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增强公开效果。

(二)2023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存在对《条例》学习贯彻不够深入、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持续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加快信息更新速度,既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权威性,又要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广泛性、时效性。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快打造一支信息公开高质量人才队伍,着力提高行政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江陵县税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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