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陵县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3日 来源:荆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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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陵县税务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对标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重点工作总结

(一)坚持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落实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健全完善会前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江陵县税务局2022年领导干部会前学法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重要内容进行学习。“一下三民”做出实效,党委班子深入企业和基层一线协调解决发展问题,2022年在人民网、湖北日报、荆楚网等主流媒体上发表了14篇先进做法,持续扩大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实效。

(二)坚持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对标一线城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各种先进做法,进行了先行试点改革,打造“快、简、优”办税服务环境项目试点改革,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着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积极引导纳税人“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通过工作流程再造,缩短办税时间。办税厅平均等候时间从1.96分钟降到0.99分钟,平均办税时间从5.28分钟降到1.88分钟,窗口业务实现即办即走。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信息技术系统,新增多种智慧办税平台,优化办理流程,压减办结时限,提升涉税服务网办率。实现了5种渠道可供纳税人智能咨询,线上办税渠道拓展为6种,有233项涉税事项可实现网上办理,“非接触式”办税率达到了93.85%,单位社保申报缴费网上办理率更是达到了98.8%。“好差评”主动评价率连续保持在90%以上。通过走访国库,打通退税中梗阻环节,优化业务流程,提升退税效率,退税时长实现压缩到1.58天。大力推进首问负责制,实现首问事项受理、转办、承办、反馈的闭环式管理,对窗口业务进行整合,实行一窗受理,即时办结。

(三)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抓牢组织收入。2022年,税收收入完成37849万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区县级)完成50921万元。全年累计完成社保费收入67688万元,累计完成非税收入54957万元。强化风险应对。推行“互联网+风险管理”模式,根据企业风险任务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的精准化监管。依托金三系统及湖北税收征管质量监控平台,认真核实欠税数据,做到底数清数据明。对纳税人隐瞒税源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申报的,采用风险提醒、税务约谈、纳税评估和风险应对等方式进行核实,督促纳税人依法申报缴纳税款。2022年,江陵县税务局共接收299户风险任务,完成风险应对297户,其中,开展企业调查巡查3户、纳税评估企业40户、提示提醒企业256户,合计查补税款2554万元,入库税款2118万元,入库滞纳金409万元,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促进江陵县企业健康发展。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持续丰富“枫桥经验”税收治理内涵,充分利用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运用“1+4+N”多维服务体系,实现涉税矛盾争议“一站式”化解,把涉税矛盾化解在基层。开展乡村税费法律宣传咨询19次,解答村民法律咨询30余件,覆盖1350余人次。通过派单式管理方式,聚焦税务干部、纳税人缴费人反映的执法难点,仔细查找问题根源,开展争议调解,成功处理涉税矛盾争议5件,成功调解率达100%,纳税人对调解的满意度达100%,打通了涉农普法“最后一公里”。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及时更新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信息;持续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有效落实税收执法过程透明公开。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江陵县税务局 江陵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税收共治协作机制的工作方案》,保障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追缴欠税职责。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日常执法风险防控,开展批评教育3人次。

(五)坚持统筹推进税收普法宣传。开展税法进乡村活动。依托乡村税费法律学校开展税法进乡村活动,多次邀请法律顾问段辉忠律师深入乡村开展法律知识讲座,通过持续的法治宣传,进一步增强了村民的法治意识,营造了村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开展税法进校园活动。开展“开学第一课”送法进校园活动让学生走近税收、了解税法,树立税收法治观念。开展税法进企业活动。结合“一下三民”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帮助企业增强了学法用法的意识,解答了企业的法律疑惑。

二、2023年重点工作思路

2023年,江陵县税务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主责和主业,统筹发展与安全,着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着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着力加强税收监管。

(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持续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学习,避免“蜻蜓点水”;讲究学教结合,注重日常“理论+人+事”学习教育,在“党建+”有机融合上做文章,杜绝“阳奉阴违”;进一步推进“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落实落细,倾听基层呼声,了解群众需求,办好惠民实事。

(二)聚焦税收主业,组织好各项税费收入。严肃组织收入纪律,强化税收预测分析,动态把握重点税源,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坚决做到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应退尽退、应缓尽缓、应抵尽抵、应收尽收。

(三)落实减税降费,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以组织收入原则为底线,正确处理减与收的关系,落实落好新得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服务企业发展。

(四)持续深化征管改革,提升税收征管效能。持续推进《意见》《实施方案》改革事项落实落地。基本实现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税务人员信息“一员式”智能归集。完成转征管方式转变,到2023年基本实现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税务人员信息“一员式”智能归集。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提升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当好服务企业“店小二”,做好营商环境“主人翁”,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六)推进精确执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深入推行说理式执法,继续开展非强制性执法,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强化涉税争议处理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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