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安县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6日 来源:荆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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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安县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公安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公安县斗湖堤镇孱陵大道15号,邮编:434300,电话:0716-5153232,传真:0716-515323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安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荆州市税务局和公安县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条例》,全面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税务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切实做好法定公开工作,围绕税收工作,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依规公示公开处理行政许可数量1184件、一般行政处罚41件。认真落实政府 “一张网”建设,上传公开税务登记、注销、催报催缴等相关信息数据2772条,全年公告非正常户94户、欠税公告420条。主动公开政府集中采购事项2件,用于加强智慧办税厅建设、办公设备和信息管理设备更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组织本单位税务干部17人参加税务总局主办的政务公开视频培训,推动整体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提升。全年未有依申请公开办件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县税务局在制发公文时,均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核稿人、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做好公开属性的审核,办公室在进行发文审核时加强对公开属性的复核。严格做好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加强信息管理工作规范,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上级统一要求,县税务局利用荆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依申请在线申请平台”接受依申请公开,纳税人可选择“当面申请、邮政寄送、在线申请”等多种方式发起依申请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县税务局办公室严格审核各类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事项,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合法合规,结合税务工作实际,明确相关股室政务公开职责,细化工作事项,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县税务局机关大楼和政务服务中心都设有电子显示屏和公开栏,办税服务厅也配备了公开栏,并通过管理人员微信、QQ等现代自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广视角,及时发布税收优惠政策、涉税公告、宣传资料等内容。全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安县税务局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不够、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需进一步增强等问题。2022年,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公开效果。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税收信息,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加大基层税务机关相关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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