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1日 来源:荆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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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能:承担全县税费征收和办税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等工作;负责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接收、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负责办理纳税人发票票种核定、代开、增量扩版等发票申请类事项的审批或流转;负责企业和个人不动产权转移“一事联办”事项审核及房产土地税源基础信息录入等事项办理;负责从税源管理部门前移的税费事项;落实县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承担全县重点税源管理和全县重点行业税费基础事项管理和低风险事项的应对,负责全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金融保险业、千户集团企业、出口退税企业、青吉工业园区及孱陵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县局指定管辖重点企业,及上述企业关联企业的税费源基础事项管理和低风险事项应对,负责各类税法宣传、纳税人培训、减税降费、辅导咨询、问需走访、权益保障和纳税信用评价、营商环境评价、纳税人满意度评价等工作;负责落实县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斗湖堤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负责公安县斗湖堤镇、埠河镇、杨家厂镇除第二税务分局与埠河税务分局管户以外的纳税人;负责斗湖堤镇、埠河镇、杨家厂镇内行政事业单位(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税收、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和低风险事项的应对;负责各类税法宣传、纳税人培训、减税降费、辅导咨询、问需走访、权益保障和纳税信用评价、营商环境评价、纳税人满意度评价等工作;负责落实县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埠河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承担全县房地产行业及建筑安装行业(按国民经济行业标准划分)的纳税人各项税收和低风险事项的应对。管理对象包括除个体工商外的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含报验)企业。负责全县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建筑房地产等行业项目核查及税(费)收征收管理、分析与调查、低风险事项应对工作;负责各类税法宣传、纳税人培训、减税降费、辅导咨询、问需走访、权益保障和纳税信用评价、营商环境评价、纳税人满意度评价等工作;负责落实县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夹竹园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承担全县各类税收、社会保险费以及非税的中、高风险任务应对工作。负责全县税费中、高风险任务应对;负责纳税人注销清算;负责受理非立案普通发票案件的协查,本级举报涉税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县资本交易工作;负责全县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与税费源管理分局共同负责所查补税(费)的征收入库工作;负责落实县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藕池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负责公安县藕池镇、黄山头镇、闸口镇、麻豪口镇除第二税务分局与埠河税务分局管户以外的纳税人;负责藕池镇、黄山头镇、闸口镇、麻豪口镇内行政事业单位(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税收、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和低风险事项的应对;负责各类税法宣传、纳税人培训、减税降费、辅导咨询、问需走访、权益保障和纳税信用评价、营商环境评价、纳税人满意度评价等工作;负责落实县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南平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负责公安县南平镇、孟家溪镇、章田寺乡、甘家厂乡除第二税务分局与埠河税务分局管户以外的纳税人;负责南平镇、孟家溪镇、章田寺乡、甘家厂乡内行政事业单位(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税收、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和低风险事项的应对;负责各类税法宣传、纳税人培训、减税降费、辅导咨询、问需走访、权益保障和纳税信用评价、营商环境评价、纳税人满意度评价等工作;负责落实县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章庄铺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负责公安县章庄铺镇、狮子口镇、夹竹园镇、斑竹垱镇、毛家港镇除第二税务分局与埠河税务分局管户以外的纳税人;负责章庄铺镇、狮子口镇、夹竹园镇、斑竹垱镇、毛家港镇内行政事业单位(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税收、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和低风险事项的应对;负责各类税法宣传、纳税人培训、减税降费、辅导咨询、问需走访、权益保障和纳税信用评价、营商环境评价、纳税人满意度评价等工作;负责落实县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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