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税务检查证遗失声明的公告
根据《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相关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1.持证人:蔡小华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检查职责:税务稽查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
证件号码:鄂税稽4210192053
2.持证人:周晓明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检查职责:税务稽查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
证件号码:鄂税稽4210192077
3.持证人:钟天军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检查职责:税务稽查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
证件号码:鄂税稽4210192075
4.持证人:徐彦君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检查职责:税务稽查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
证件号码:鄂税稽4210192084
5.持证人:李华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检查职责:税务稽查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
证件号码:鄂税稽4210192083
以上税务检查证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