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医保灵活就业缴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5日 来源:荆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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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 省医保局 省税务局关于我省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发〔2025〕28号)和《荆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荆政办发〔2023〕32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市2025年10月至2026年6月期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称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按单建统筹方式缴费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40.32元;按统账结合方式缴费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480元。

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通过“鄂汇办”APP、“鄂汇办”支付宝小程序、电子税务局APP、协作代征银行缴费网点及银行手机APP和各地办税服务厅等渠道,按上述标准一次性缴至2026年6月或按月缴费。

 

 

荆州市医疗保障局

荆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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