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保局,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各县、市、区税务局,荆州经开区公共服务局,市医保服务中心: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4〕36号)要求,现决定延长全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人员集中缴费期,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截止时间延长到2025年2月28日。
二、缴费方式。缴费人可通过“鄂汇办”APP、“鄂汇办”支付宝小程序、湖北政务服务网、微信“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楚税通APP、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电脑端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参保缴费,也可以通过各县(市)区指定的医保协作代征银行缴费网点及银行手机APP和各地办税服务厅办理。
三、待遇享受。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延长期内缴费的,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超过延长期缴费的,待遇享受时间按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各地医保、税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引导参保人员按时缴费,确保待遇不受影响。
荆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