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城乡居民医保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集中缴费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2日 来源:荆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荆...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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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保局,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各县、市、区税务局,荆州经开区公共服务局,市医保服务中心: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做好2024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市扩面征缴工作实际,现决定延长荆州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集中缴费期,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集中缴费期截止时间延长至2024年1月31日。

二、缴费方式

缴费人可通过“鄂汇办”APP、“鄂汇办”支付宝小程序、湖北政务服务网、微信“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楚税通APP、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参保缴费,也可以通过各地指定的医保银行缴费网点及银行手机 APP 等渠道进行缴费。

三、待遇享受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延长期内缴费的,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超过延长期缴费的,从缴费次日起180天后享受待遇。

请各地医保、税务部门加强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参保人员按时缴费,确保待遇不受影响。


荆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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