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洪湖市税务局新堤税务分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洪税堤公告〔2023〕1号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8日 来源:洪湖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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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冠霖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21083MA49L3QE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洪税堤通〔2023〕1605 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限你(单位)见此公告后,到国家税务总局洪湖市税务局新堤税务分局(地点:湖北省洪湖市文泉东路34号)领取文书。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洪湖市税务局新堤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doc


 

国家税务总局洪湖市税务局新堤税务分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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