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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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荆州市税务局在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加快建设法治税务,为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法治税务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探索新时代党建引领法治税务建设新路径,实现了党建工作与法治建设的深度融合。加强党对法治机关建设的领导,落实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成立荆州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专题研究“三项制度”推行、权责清单制定、法治建设工作部署等重大法治建设工作4次。
(二)加强党委建设,健全完善会前学法用法制度。充分运用党委会会前学习、党委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等多种形式,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2020年,市税务局召开局党委会议34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8次。
(三)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依法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在涉及人、财、物和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中贯彻科学化、民主化原则,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严格按规定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完善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二、凝心聚力中心工作,税收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高标准落实减税降费。荆州市税务局努力克服政策类型多、实施时间紧、统筹难度大等困难,落实全市建立的“政府主导、财税主抓、部门联动”减税降费工作机制,在宣传辅导上兼顾“全覆盖”与“精准推”,在办税服务上理顺前后台衔接,精简资料、缩短流程、容缺受理,放权还责于纳税人,确保减税降费“短平快”推进,落地生金。
(二)严要求依法征收税费。严守组织收入“红线”,严肃组织收入纪律,严禁征收“过头税费”。严格落实旬报、月报工作机制,对纳税百强企业税收情况跟踪监控,保持税费征收工作纪律性、主动性。合理调整分解收入预期目标,结合税源情况和收入形势,依节点组织督导督查。
(三)硬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推出4类27项95条便民办税服务措施,25条优化营商环境“硬举措”。连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广运用“非接触式”渠道,上线第三方支付功能,当前90%以上主要涉税(费)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结。推进不动产办证缴税“一窗联办、集中服务”新模式,对特急业务开通“快办专窗”,成立“快办专班”,发票申领、出口退税等特急特需业务办理时限缩短60%以上。实现发票网上申领,全程免费邮寄,城区内0.5个工作日送达。推行出口退税全流程网上办,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提速至3.37个工作日。协调全市代征银行延长工作日缴费受理时间,在周末开通社保专项缴费窗口,应对缴费高峰。在2020年全国税务系统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公安县税务局位列全国第11名、全省第1名;在全省满意度调查中,荆州税务系统整体名列全省第2,均取得史上最好成绩。
(四)优服务助力复工复产。一把手亲自督导开展“对纳税人、缴费人问影响、问困难、问需求,与纳税人共渡难关、共谋发展”的“三问两共”主题活动。采取案头查、远程问、干部填等“非打扰式”方式收取问卷13963份,收集需求近200个,全部给予妥善有效的解答。紧盯企业复工复产资金难题,在市政府门户网推出“金融超市”,全年共发放“纳税信用贷”20.9亿元。运用总局“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平台”和省局“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信息平台”,帮助企业打通线上产销渠道,促成37户企业实现购销7200余万元。
三、坚持严格规范执法,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
(一)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着力打造阳光税务。顺利上线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已经对29类、43695条事项信息进行公示,持续实施采集、审核、保密、发布归口管理,及时完成数据采集、更新维护,第一时间将需要公示的信息对外发布,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着力打造规范税务。为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配置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执法记录专用服务器等专业设备;分类别分事项制作8个案例指导示范片,让纳税人了解税务机关的规范执法过程,让税务干部掌握规范执法的要点。2020年税务执法音像纪录信息管理平台已记录执法音像记录760条。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着力打造法治税务。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确定执法决定审核机构、配备审核人员、界定审核标准、明确审核内容、规范审核流程;充实法制人才梯队,建立以内部公职律师为主、外聘法律顾问为辅、法制骨干作为补充的“法律专家库”,为法制审核工作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2020年,全市税务系统进行罚款数额较大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不含稽查)法制审核事项16件,税收强制执行法制审核事项2件。落实《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及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实施“首违不罚”制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确保执法公平公正。
(二)编制权责清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深入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参与了省局权责清单模板的编制,组织开展了全市税务系统的权力和责任清单梳理、清理、编制工作,形成了全市税务系统各层级执法主体的权责事项清单简表。结合省局权责清单编制模板,各单位对照前期完成的权责事项清单完成《权责事项信息表》7220张和《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5095张,并经各单位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通过,由一把手签字审批,向社会公示,规范权力运行。
(三)落实专项治理,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持续完善重大案件审理工作制度。落实好纳税信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黑名单”等管理举措,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治理中的正向作用。运用“四联四化”工作法,盯紧骗取疫情税费优惠政策专项工作开展“打骗打虚”专项行动,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功破获代号为“楚剑5号”的利用疫情税费优惠政策大肆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团伙案件,在全省产生较大影响。选送的荆州市某汽车零部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偷税案获评首届“荆州市十大优秀案例”。
四、强化税务执法监督,涉税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建立约束机制,推动完善全面监督体系。全面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依托内控监督平台,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错,督促基层整改落实。加强税收执法监督,认真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做好重案审理工作,提高审理质效。自觉接受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监察委监督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审计等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将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化解矛盾争议,全面畅通行政救济途径。切实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认真执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复议职能,推动“案结事了人和”,指导公安县税务局对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按时回复。落实行政诉讼答辩规定和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对涉税法律争议事项的督导,2020年全市税务系统无行政诉讼案件发生。强化信访工作,压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深入细致做好源头防控、风险排除和稳控化解工作,优化来信登记、转办、答复工作流程,加大督办力度,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三)加强舆情监测,营造良好税收舆论环境。依托12366纳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荆州市公众诉求系统及e线民生等,做好纳税人的权益保护工作。对省局、市长热线、市新闻网转办的各类投诉咨询件严格按照“受理、承办、转办、反馈、回访”的操作流程进行处理,积极主动与投诉方进行沟通,化解征纳矛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在办税服务场所、网站公开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举报(含政务公开、纳税服务投诉、纳税咨询、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的部门、电话、地址、邮政编码等检举途径。
五、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
(一)开展普法宣传,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活动,组织税务业务骨干开展送税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七进”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宣传。整合运用“报”“视”“网”“微”等融媒体资源,制作的减税降费公益视频、个人所得税以及“三项制度”宣传视频、疫情防控期间税费优惠政策讲解小视频,通过微信、网站、电子显示屏等渠道进行宣传投放。积极对外宣传推广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经验,《荆州市税务局:浸润税收营商环境的“法治底色”》在湖北日报上刊登,《荆州税务大力落实“三项制度” 执法有记录,结果禁考量》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开展税收法律、业务骨干等培训班,在各类培训中设置提升法治思维、法治能力相关课程,夯实税收法治人才基础。加大对一线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聘请知名大学法学教授、法律顾问开展依法行政培训、《民法典》专题讲座等活动,2020年共举行培训4次,累计参加培训人数达2800人次。重点关注能力素质建设,线上组织各类业务培训38期、8570人次,在全省业务大比武竞赛中,7名干部入选省局“115”专业骨干团队。做好执法资格考试工作,采用“1+6”模式每月进行执法资格考试模拟测试,不断提高新进公务员的业务水平。规范税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三)夯实专业队伍,充分发挥政策法规优势。认真贯彻落实《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办法(试行)》,全面系统培养、大胆充分使用公职律师,选派公职律师2人次上挂省局法规部门锻炼、3人次上挂市局法规部门锻炼;组织公职律师参加省局公职律师培训班;抽调公职律师参加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权责清单编制、“三项制度”推进工作。吸纳40岁以下优秀法律专业人员,组建了11人的市级法治服务专业化团队,搭建内部工作平台——荆州市税务局“律动青春·法律服务网”。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与湖北博智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专设了法律顾问办公室并挂牌,完善法律顾问坐班制度,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合同签订、重案审理、法律咨询等事项中的作用。2020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事项33 项。组织35名业务骨干、公职律师走进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1审判庭旁听法庭审判,增强税务干部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