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7日 14:53 来源:荆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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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荆州市税务局在省税务局和荆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新时代荆州税收现代化法治化建设。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政治引领凝聚法治建设动力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探索新时代党建引领法治税务建设新路径,实现了党建工作与法治建设的深度融合。加强党对法治机关建设的领导,落实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2021年,通过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部署、精确执法试点、“三项制度”检查等重大法治建设工作4次。

(二)加强党委建设,健全完善会前学法用法制度。充分运用党委会会前学习、党委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年初,市税务局制定《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2021年领导干部会前学法计划》,全年市税务局党委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17次,组织各类学习和研讨20余次,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系统落地生效。

(三)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依法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荆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在涉及人、财、物和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中贯彻科学化、民主化原则,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加大公众参与力度,主动了解企业渉税诉求,开展“问需走访办实事”“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党委委员带头走访调研企业,认真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建议。严格按规定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完善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二、以聚焦中心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税费收入实现稳步增长。全市税务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337.88亿元,同比增长11.7%,增收35.47亿元,规模和增幅在全省分别位于第6和第11。

(二)减税降费政策快速落地。持续优化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机制,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煤电和供热企业减退缓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等重大决策部署,2021年新增减税降费14.92亿元。

(三)以税咨政智能充分彰显。探索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联合分析机制,逐户走访调研9个县市区117家重点工业企业,根据全市税源状况以及掌握的重点企业经营现状,提出了加强产业发展规划、扩大区域发展优势、升级要素投放方式等近10条建议,2篇税收经济分析报告获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批示。

三、以担当履责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一)探索精确执法专项试点。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依托湖北省税务系统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发布执法数据79785条,公示面达到100%;全省首创制作“8+2”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指导示范片,并同步制作示范片《配套手册》,指导基层执法实践,省局税务执法音像记录平台上传数据897条,市局电子证据管理平台上传数据5738条;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共进行法制审核52件。深入总结推行“三项制度”的成效,完成专报《荆州市税务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有力有效:戴上“紧箍咒” 撑起“保护伞”》,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辉文签批。深入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形成了全市税务系统各层级执法主体的权责事项清单简表,并经各单位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通过,向社会公示,规范权力运行。落实重大案件审理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建立事前沟通与会议审理机制,着力提高重案审理工作质效,全年审理重案2件。规范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开展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情况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实施行政处罚复核制度和处罚事项评查制度,建立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库。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加大“首违不罚”疑点核查力度,全年共适用“首违不罚”814件。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成立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印发实施方案,抓好组织落实,全年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34035件,其中适用告知承诺制910件。石首市税务局获选总局精确执法专项试点基层直报联系点。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遵守《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履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定权限和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定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市税务系统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共2件。

(三)完善权利救济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市税务局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的方式化解争议,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021年,市税务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件,其中2件经调解后纳税人撤回复议申请,1件因主体不适格不予受理。2021年,市税务局无行政诉讼案件发生。强化信访工作,深入细致做好源头防控、风险排除和稳控化解工作,优化来信登记、转办、答复工作流程,加大督办力度,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加强舆情监测,依托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荆州市公众诉求系统及e线民生等,积极主动与投诉方进行沟通,做好纳税人的权益保护工作。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在办税服务场所、网站公开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受理纳税人投诉举报的部门、电话、地址等。

(四)注重发挥法律人才力量。加大公职律师培养力度,全市税务系统现有公职律师11名,通过业务培训、轮值办公、法律实践、业务比武等多种途径,提升公职律师岗位技能,在2021年全省公职律师“业务大比武”中,公职律师刘杨荣获二等奖、最佳口才奖。充实法律顾问力量,全市税务系统共聘请法律顾问12名,市局机关设立法律顾问办公室,完善法律顾问坐班制度,强化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的内外互动互补,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法律顾问共提供咨询服务368次,审查各类合同125份。

四、以深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一)高效有序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采取定期取数、每周通报、下沉督导等多种方式,提升电子专票推行范围,扩大覆盖面,提高开具率。荆州专票电子化核定纳税人5092户,累计开具1.5万份,占比36.87%,居全省第4位;累计开具专票金额9.48亿元,占比49.84%,居全省第3位,新办纳税人电专合规率、发票风险推送及时率100%、风险应对完成率、专票管理质效完成率,均处于全省前列。

(二)精准实施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务监管。实施税收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全年应对税收风险任务6562户;“双随机、一公开”入户检查14户;严格推进税收稽查,执行完结案件183件。

(三)打造更优税收营商环境。简事快办更省时,在38个邮政大厅设立办税专区,纳税人缴费人可就近在“家门口”办理业务;加速推行无申请退税和电子退库,一般退税平均办结时长压缩至4.46个工作日;推行“十税合一”申报、增值税消费税主附税费合并申报、税务注销“管销分离”等简办快办举措,办理效率增三成以上。业务联办更省事,推行社保费网上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线上系统,实现社保核定、申报缴费、银行支付全流程线上操作,实现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轻松“一事联办”;在部分地区实现社保缴费业务和社保、医保经办业务“一厅联办”;在荆州城区范围内实现增量房交易纳税、登记“一网联办”。线上智能办更省力,在全省率先建设智慧办税厅,为90%以上的纳税人缴费人线上快速办税,办税时间同比再压缩10%;创新开发荆州市征纳互动服务平台,覆盖全市5.17万户纳税人;236项“非接触式”办税清单事项全网通办,全市纳税申报网办率达87.06%。定制温馨办更省心,建立“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加强纳税信用结果运用,深化“银税互动”。

五、以主动作为推进全民守法普法

(一)丰富宣传形式提高普法工作知晓度。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要求,将普法工作责任具体落实到科室和个人。积极开展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主题宣传、“12·4”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组织税务业务骨干开展送税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七进”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3万份,解答纳税人、缴费人涉税涉费诉求逾千条。通过纳税人学堂、视频直播等方式大力开展纳税人培训,全年共举办各类纳税人培训200多场次,培训纳税人近3万人次,不断提升税法遵从度。整合运用“报”“视”“网”“微”等融媒体资源,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法律法规知晓度。制发推广新媒体宣传作品,通过探索社会化服务方式,围绕普法工作和阶段性主题活动,协调相关部门参与,制发多部形式多样、内涵丰富、品质高雅的普法宣传作品和公益广告。

(二)坚持法治思维提升普法工作针对性。按照市普法办的要求,组织118名干部职工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及格率均达到100%,平均成绩95.78分,通过考试有效检验了干部的学法用法成效,营造了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和工作氛围。加大对一线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通过学习兴税平台组织《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线上专题讲座等活动,全年共举行培训4次,累计参加培训人数达3100人次。组织127名干部职工参加“湖北省党内法规知识专题考试”,参考率、及格率均达到100%,平均成绩96.37分;组织3000余名党员干部在“湖北普法”微信公众号内参加“党内法规知识问答”,有效检测并巩固了学习效果。

(三)强化阵地建设增强普法工作感染力。极投入到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中,在市局机关外围张贴法治建设宣传海报,在机关院内宣传墙上张贴宣传板报,在主要街道、纳税人办公场所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营造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利用好松滋市税务局的普法教育基地、石首市税务局及沙市区税务局的法治公园,举办宪法宣誓、普法教育、参观学习等活动,增强新时代税收法治宣传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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