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漳河新区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8日 来源:荆门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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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荆门漳河新区税务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以及上级文件精神,掌握程序合法性,突出工作实效性,不断完善公开领域及平台,取得了一定成效,维护好广大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要做法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根据机构改革进展,第一时间成立(调整)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负责人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齐参与的良性政务公开工作格局,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安排,研究部署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措施。

(二)进一步抓好教育辅导。围绕全面贯彻税务总局《实施办法》、省局和市委市政府通知精神,有针对性开展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的公开意识,提高全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凝聚政务公开共识,形成了行动自觉。

(三)进一步优化公开项目。围绕纳税人关心的热心、难点问题,完善民意汇集机制,拓展公众参与方式,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围绕“营改增”个人所得税新政、社保划转、减税降费等内容,秉承“始于纳税人追求,终于纳税人满意”的原则,积极解决纳税服务中堵点、难点、热点问题。内容涉及到了公开税收违法处理依据、处理流程、处理结果和纳税人信用情况,并通过市局转办的办税服务热线、行风热线、市长热线、阳光信访平台等渠道,第一时间回应纳税人咨询诉求。

(四)进一步抓好督促检查。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每半年考核一次,并强化工作督办,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宣传方式等工作进行考评,发现问题及时督促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案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工作中,我们离上级部门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机构合并后门户网站还未设置和公开信息规范性还有待加强等方面,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按标准化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推进政务公开的主体责任,严格考核考评和追责问责,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将及时解读政策,及时回应社会特别是纳税人诉求;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加强审查,规范流程,建立健全台账。

 

 

 

                国家税务总局荆门漳河新区税务局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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