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5年,荆门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狠抓政治机关建设、税收执法质量、税费政策落实、执法风险防控、法制队伍建设,努力发挥法制兜底性、前瞻性、综合性的职能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工作质效持续提升。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学习教育3次,组织交流发言6人次,举办读书班1期,邀请专家授课1次,覆盖全系统千名党员干部,组织干部轮训班1期。落实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 带头学法,持续开展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将依法治税融入工作日常。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将法治要求融入到组织税费收入,落实税费政策、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规范“两权”运行、推动协同共治等税务工作的各个环节。
抓好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管理工作,建立政策和收入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专题会议15次,制定专项工作台账8套,细化责任清单126项。组织骨干力量赴全市各县市区局及派出机构开展实地督导,面向重点企业开展政策宣讲,组织了20余次专项培训,形成堵漏增收案例42篇,其中4篇案例被省局纳入优秀案例库。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和制造业发展,严格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积极发挥以税辅政职能,深入调研分析减税降费政策对经济、对行业企业的作用和影响,先后开展各类调研50余次;深化部门协作共治,联合印发的《建立检税协作工作机制意见》和《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及不动产司法拍卖等涉税联络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深化与检察院、法院的部门协作联动。与财政局、经信局、发改委就促进经济稳步发展,推动惠企政策落实研究服务举措,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中体现税务担当。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修订完成全市税务系统权责清单、流程图,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今年无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开展4次存量政策清理,目前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7件,其中3件为政策性公告,4件为清理性公告。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有效防止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出台,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树立“大法治”理念,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在全市法制条线推行“积分制”考核,加强对基层单位工作指导、督促、检查。聘请法律顾问,加强全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和法治指导员的培养使用,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落实税务法治指导员制度,全市在各县市区及其所辖基层分局选拔78名业务骨干担任法治指导员,在基层税务执法工作中发挥指导、把关、纠偏作用。
加强对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各类涉税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聚焦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等核心业务,推进干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能力。全年组织各类线上线下培训43期,覆盖30000余人次,组织参加全国税务系统县级税务局长轮训“强基工程”培训、科级干部任职培训,组织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参加脱产培训。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做精做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行“日结+周评+季报”模式,拓展执行质量智能评估应用,2025年,全市公示平台共发布事项1888条,执法音像记录平台共上传记录119条,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63起。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在东宝区局探索实施“智慧行”试点改革。对全市上年度办结的一般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卷开展评查,评选优秀案例,促进案卷质量和执法水平提升。切实规范行政处罚,深化“首违不罚”的贯彻执行,严格落实《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强日常执法监督,按季度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落实工作开展自查。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统筹发展与安全,抓紧抓实各项安全保障工作,紧扣春节、“五一”“国庆”等关键节点,开展4轮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整改消防、设备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细化完善食堂、车辆、会务、公务接待、周转房保障等服务,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积极履行平安建设包联责任,参与指导凤凰湖社区综治工作,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和儿童福利院。严格落实保密日常工作管理,持续推进新修订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严格文件制作、收发、传递、保管、借阅、复制等流程,确保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
加强常规涉税风险排查,妥善处置涉税舆情,积极引导,组织学习“涉税舆情风险防范化解”课堂,持续做好12366纳税服务咨询平台、12366纳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等平台的管理和运维,及时受理各渠道纳税服务咨询,并对各类涉税咨询问题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和报告。扎实开展税费政策精准推送,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享受政策,避免漏享错享。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复议。落实省局2025年“法润基层·行政复议与执法质效双提升工程”揭榜挂帅项目创建,组织参与编写《湖北省税务系统行政复议工作指引》,在全市开展典型复议案件分析,牵头组织随州市局一道完成涉税司法案例评析(第三辑)编写工作任务。
打造“法税先锋”品牌,组建由公职律师、法治指导员和业务骨干参加的“法税先锋”团队,发挥“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作用,不断提高全市税务系统依法治税的水平,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深化落实税费诉求矛盾争议“源头解”工作机制,持续提升诉求属地源头化解能力,充分发挥税费服务诉求和舆情分析办理联席会议分析解决诉求及舆情风险作用。并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现场交流方式组织开展税企常态化沟通。邀请辖区重点税源企业开展“税企面对面”专题座谈,倾听回应企业诉求建议,全市共组织开展专题座谈11场次,收集解决诉求38条。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
不断夯实内控机制建设工作,依托平台开展发票管理跟踪防控,对考核固定指标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启动实地核查,做到疑点快速反应,风险快速消除。有序实施年度督察审计工作,先后组建审计专班,对沙洋县局、钟祥市局开展层级督察审计。及时推进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先后开展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七项领域”专项整治。协同开展内部督察督办工作,就《意见》落实、异名退税、成品油消费管理、现金税费征缴、“一案双查”等工作开展专项督查。不折不扣落实税务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总局新制发的《税务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典型税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适用清单》要求,坚持宽严相济,实事求是开展税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发票扩围与乐企扩圈。2025年度全市数电发票应用范围继续扩大,辅导我市机动车与二手车企业税控发票顺利转换为数电发票;引导纳税人作为使用单位上线“乐企”平台,平台功能不断扩展,反响效应逐步显现。
赋能升级与体验提升。为基层税源部门打造服务于税费征管基础薄弱环节的数字化诊断工具“税源通”,为提升全市基层单位数字赋能的重要抓手,目前已基本实现基层税收管理员使用全覆盖。全面推广上线电子税务局“申报智能检测”功能,实时智能校验纳税人申报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和合规性,发现疑点问题,自动通过弹窗提醒纳税人自查自纠,从源头上提升申报质量。
稳步实施办税服务厅转型。在京山率先试点,整合调配软硬件资源,创新建立实体化税费业务统筹中心与征纳互动中心双轮驱动,实现涉税事项扎口统筹、集约运转,推动税费征管与办税服务效能同步提升。目前9个综合办税服务厅基本实现转型,全市征纳互动服务运营中心智能互动服务量达18.02万笔,人工互动成功率达99.13%。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年度述职述法报告。印发全市系统年度法制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工作目标,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和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情况法治督察、法治惠民惠企办实事、“综合查一次”等工作。市局党委定期听取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推动各项税收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
二、2026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思路
2026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全市税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坚持党建统领,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党关于税收工作和法治建设的要求贯穿到法制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坚持服务大局,落实政策显担当。始终将税费优惠政策适用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深入践行“高位统筹、全链防控、协同共治”工作理念,紧扣“建强机制、精准监管、提质增效”工作主线,全方位推进政策适用管理,落实创新驱动发展税收政策,推动企业加大研发和技术改造投入,助推经济结构转型,支持保障改善民生,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坚持夯实基础,深耕细作防风险。做好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做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机制,打响“维权直通车”“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品牌,切实提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探索和运用服务、疏导、教育等柔性执法手段,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积极稳妥地解决税务行政争议,构建法治、公平、高效的税收营商环境。
(四)坚持精益求精,规范执法提效能。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持续推进精确执法,认真落实税务总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不断完善税收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行使,增强执法透明度,健全征纳双方沟通机制,提升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推行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努力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的转变,切实提高税收征收效率和税法遵从度。
(五)坚持人才培养,选贤任能强队伍。完善落实干部学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强化法治意识的关键环节。加强对法治人才的发现和培养,深化“法税先锋”团队建设,认真开展法治大讲堂活动,根据岗位实际开展有重点、分难度、多层级的法治人才队伍培训。推动提高面向法律专业高校毕业生招录公务员、面向基层遴选法律专业背景干部的比例,督促基层单位将法律人才优先配备至法制审核、行政复议岗,增强法治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税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