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4年,荆门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整体部署,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规范执法、化解矛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荆门市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其中以扩大学习会议形式先后组织了解放思想、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守纪律 讲规矩”专题学习研讨,发挥好领学促学作用。组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专题学习和辅导宣讲,以及党员干部分批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员集中轮训,实现学习全覆盖。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开展依法行政大讲堂培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为全市税务系统干部剖析案例,反思执法,深刻理解法治理念。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多层次集中轮训,专题研讨,撰写体会,从思想到行动均做到了与党中央决策部署高度一致。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聚焦组织收入主责主业。荆门市税务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党建与收入工作深入融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切实发挥征管、税政、风险、稽查、税源联动作用,通过抓征管基础、税种管理、行业清理、欠税管理、稽查评估等方式,研判收入形势,提早谋划、提前部署,凝聚税收共治内外工作合力,税收收入增幅居全省前列。
二是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大力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和制造业发展,严格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强化任务统筹,紧盯重点领域、关键节点的任务目标;突出主题主线,落实高效有力、贯通到底的工作机制;聚焦问题反馈,紧扣深入全面、贯穿始终的基本要求;创新宣传手段,开展广泛全面、精准定制的税宣活动;强化过程管理,筑牢有据可查、有人负责的风险防线。2024年截至可统计的数据,全市组合式税费优惠共惠及纳税人109960户(次),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惠及8540户(次),支持制造业发展政策惠及13739户(次)。
三是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制发《荆门市税务系统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试行)》,推出30条便民办税举措,通过上线“党风政风热线”节目、官网公示、微信公众号推送、传统媒体宣发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解读。积极申报8项创建先行区试点,指导创建税费矛盾争议“源头解”、异地涉税事项“就地办”2项改革,推动税费矛盾争议处置从办好一个到解决一类转变、从“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深化,及时化解企业群众办事“跨省市跑”“折返跑”等痛点。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汇聚力量改革创新。围绕《意见》落实,通过“第一议题”、专题党委会、《意见》落实办工作会议、联席会议、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凝聚改革共识、汇聚改革力量,为改革落实落地提供了保证。对标2024年全省改革部署及全市重点工作安排,围绕技术变革、业务变革、组织岗责三个方面明确改革任务和改革措施积极推进落实。
二是规范落实制度保障。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规范制定流程,落实审查和定期清理制度,确保对外公告的各项制度规定符合上位法的规定,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前继续有效的文件有1件市政府发布的涉税文件和3件税务规范性文件。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规范决策程序。听取法治建设重要工作汇报、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将法治工作纳入局长办公会重要议程,每周听取汇报,主动接受、积极配合法治督察活动,切实将严格合法合规审查落到实处。
二是规范决策审核。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多维度审核制约,在组织体系上,层层建立法制审核委员会,配齐法治审核人员,在全系统增加政治业务素质高或有法律背景人员到法制部门,提高审核工作能力,成立公职律师队伍参与法制审核等工作。为弥补基层一线的法制审核工作,通过基层推荐、上级考核等方式选配了法治指导员,参与对基层单位的行政执法行为和执法文书审核进行审核把关,为基层税务机关规范执法保驾护航。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精确执法工作落地落细。全面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深入推进税务精确执法实施方案》,编写税务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某加油站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定性偷税处罚案》;按季度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落实工作开展自查,前三季度,全市税务系统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645件,自查案件3478件,自查案件占比74.88%。向两法衔接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12件,向市检察院报送关于落实检察意见书的情况说明,进一步落实反向行刑衔接工作。
二是“三项制度”工作做精做细。推动 “三项制度”执行质量评估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三项制度”执行效果评估的长效机制,将“三项制度”工作推向常态化、模式化和规范化。今年以来,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共发布事项2812条, 税收执法音像记录平台共上传记录482条,开展法制审核65起。
三是柔性执法工作见行见效。固化“首违不罚”,深化说理式执法,优化税务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广“你诺我办” 亮化“法治专员解民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管理理念和方式,促进税收协同共治,让柔性执法方式在全区域融合。
四是案卷查评工作精益求精。采取各单位自查和抽调检查的方式,对全市税务系统2023年度办结的一般行政处罚案卷、强制执行案卷和税收保全案卷开展了评查工作,共检查案卷33卷,评定优质案卷24卷,结合评查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逐卷整改,确保办案件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正确、办案程序合法、文书制作合规,进一步规范了案卷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提升平安建设。紧扣重要时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4轮安全生产大检查,下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通知》,强化对系统各单位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全方位、多维度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员安全意识,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今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实操演练3次。组织干部职工参与了2024年全省“群众安全感”调查测评,利用室内外电子媒介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片、宣传标语,机关平安建设氛围显著提升。积极履行平安建设包联责任,参与指导凤凰湖社区综治工作,参加季度联席会议、走访慰问贫困户、组织社保费宣传、垃圾清扫公益活动、实现了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刑事治安案件发生,无群体性事件发生等“七无”目标。
二是做好信访维稳。不断完善风险排查、矛盾化解、应急处置等制度机制,加强上下内外联控,提升了预警预防和协调处置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打造全省一流的标准化信访接待室,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动协作,落实好信访接待室挂牌工作,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今年通过总局、省局局长信箱,12345政务服务热线,湖北智慧信访信息系统转办的各类信访件,均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落实到位。
三是落实政务值守。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和应急管理制度,敦促各单位落实节假日及全国“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及时上报紧急情况,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系统上下平安稳定。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亮化“法治专员解民忧”项目。熔炼了一支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业务能手为主干的“法治专员”精兵团队,聚焦税费政策辅导、涉税疑难解答、争议矛盾化解等关键环节,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解忧纾难。相关工作专报分别获得省局领导、荆门市政府领导、京山市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工作宣传稿件7篇。在荆门市及京山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会上做经验交流,典型经验已在京山市复制推广。
二是夯实阵地拓宽救济渠道。深耕税务枫桥经验。确定15个基层分局作为2024年重点创建对象,规范有序开展税费诉求响应和矛盾争议调解处置工作。探索实施税费矛盾争议“源头解”。在沙洋试点打造“洋光工程”,实现税费工作向“治未病”转变、向“未诉先办”延伸。推广税费争议“码”上提。推出“‘码’上提 ‘荆’心办”涉税(费)诉求收集响应二维码,进一步畅通线上线下诉求收集响应渠道。依托“维权直通车”和“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两大维权调解平台,畅通多元维权渠道,前置涉税矛盾争议。落实税费服务诉求和舆情分析办理联席会议制度。按季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持续优化分析、推送、办理、反馈、监督、考评的闭环管理机制。畅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妥善处置纳税人诉求,持续优化线上服务,确保纳税人满意度提升。
三是复议应诉工作聚焦重难点。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积极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化解涉税争议。针对税款征收、残保金等公益诉讼多发易发领域,主动作为,与检察院积极协调磋商,减少被诉风险。组织全市税务系统参加湖北省税务系统行政公益诉讼专题视频培训,进一步规范和指导了全市税务系统妥善应对行政公益诉讼。2024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收到不服复议行政诉讼1件,当事人已撤诉。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
一是以控为先,不断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开展年度内控工作评价,对市局本级和各县市区局年度财务预算执行、税收风险防控等工作进行梳理。充分运用平台数据管控优势,不断拓宽疑点核查和跟踪防控的覆盖面,分别覆盖了发票管理跟踪防控、日常税收执法监督、内部快反等工作核查。
二是以督为常,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持续开展《意见》落实督促检查,精准实施成品油消费管理督导检查,全面清查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扎实开展税收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联合开展违规“过手”缴税资金问题自查整改,跟进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
三是以审为本,有序实施督察审计全覆盖。根据总局、省局2024年层级督察审计工作指引要求,及时制定年度督察审计工作方案。先后对3个单位开展层级督察审计,并同步对2个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先后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出口退(免)税管理等重点事项管理上开展专项执法督察。
四是以政治引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开展“吃拿卡要”问题等3个专项整治、群腐问题集中整治、税务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非职务违法犯罪问题专项治理、全市税收营商环境监督检查、资源综合回收行业税收监管、平台经济招商引资返税工作等,严明纪法规矩,打好执纪问责“高压牌”,深化标本兼治,打好警示教育“组合牌”,加强自身建设,打好纪检队伍“保障牌”,为税务干部定制纪法警示教育“菜单”,运用绩效考核利器推动履职规范化,以案件质量评查为切口聚焦管理精细化。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应用系统推动转型。深化数电发票扩围。坚持目标导向,实施精准策略,持续做好推广扩围、“乐企”运用和反向开票试点等,数电发票覆盖率超过99.5%。推广上线新版电子税务局,开展双轨验证、分批次选取试点白名单、多形式组织内培外宣,全国统一规范的新电子税局及APP在我市顺利上线,11万户全量纳税人在无感切换中进一步提升线上办税体验。应用慧办平台,顺利完成上线切换,实现税务应用系统运作方式、工作模式数字化、智能化升级。
二是社保支撑 “统模式”。市县建立税务、人社、医保等部门配合的协调工作机制,组织税务干部分批到人社、医保部门跟班学习,联合开展政策宣传、系统运维,有序完成社保费政策梳理、系统初始化采集、数据清洗、模拟试算等工作,7月1日实现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社保费,整体运行平稳顺畅。
三是优化模式提升服务。积极承接“个体工商户‘无感式’税费管理服务”先行区项目, 实现个体工商户智能开业、开业即开票、智能定税等“无感式”税费服务。开展“不动产登记办税实时在线服务”先行区项目试点,累计提供实时在线服务1864次,累计实时智能审核通过1659笔,单笔业务耗时从3分钟缩减至35秒,办税时长极限压缩。持续推进 “非接触式”办税,不断优化纳税人缴费人网上办、掌上办的使用体验,对跨区迁移等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重点涉税事项办理做到日结日清。推行社保业务“一网通办”“一厅联办”,巩固拓展企业社保缴费事项“网上办”、个人社保缴费事项“掌上办”成果,线上办理占比稳定在95%以上。推广应用“楚税通”APP自然人自缴(代缴)城镇垃圾处理费功能,全市自然人通过手机APP缴费达93%,提升自然人缴费便利度。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全面聚焦法制建设。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制度,根据上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一规划两方案”,对照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制发市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方案及工作要点,细化全市税务系统法治 建设目标任务、步骤安排和具体措施等,推动法治建设深入有序开展。拟定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
二、2025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思路
2025年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的收官之年和“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做好税收法治工作至关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和全省税务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打造效能税务和数字化转型下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为主线,狠抓六方面工作,持续巩固和提升税收法治工作质效:
(一)狠抓政治机关建设。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围绕“从严治税”,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不断提高权力运行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深化“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成效,做好成果转化运用,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二)狠抓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围绕“深化依法治税”,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按照总局和省局统一部署,完成市、县税务部门权责清单的修订工作,夯实全面依法治税基础。持续完善“宣传教育、行政执法、法治保障、争议处置、过错追究、评估反馈”的法治链条,持续优化“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全面上线运行“税智法”,为基层税务机关执法提供规范化的法规、文书、程序支撑。持续优化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智能评估,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狠抓提升税收执法质量。聚焦完善执法工作体系、增强执法监督机制和保障能力、提升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等方面,以显著提高执法质量和效能、有力增强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为目标,持续提升和拓展税务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的质效。
(四)狠抓征管质效改革事项。《意见》落实的收官之年,要做好全面总结,提炼工作亮点,推动改革走深走实。根据总局、省局工作安排,进一步深化税收领域改革,重点围绕“新型税收管理员制度”“优化基层税务组织体系”“建立税费征管事项统筹机制”等改革事项进行谋划,确保在荆门落实落地。充分利用改革契机,查漏补缺、补齐短板,不断筑牢征管工作基础。
(五)狠抓营商环境服务升温。进一步细化便民办税缴费举措,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按照“对标全国一流、打造全省一流”的标准开展税收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研究和优化指标,力争营商环境评价排名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六)狠抓以数治税智能升级。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在“智税芯”重点风险事项一体化综合监督、“数据+规则”驱动的税费征管任务统筹管理机制、“税眼通”系统数电发票数据归集等方面发力,不断拓宽数据来源、提高数据质量、强化数据分析,以数据的深度应用,推动税务管理、税费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
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