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1日 来源:荆门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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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荆门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2021-2025年)》的整体部署,紧扣依法治税主题,规范税收执法,推进依法行政,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荆门市税务局牢牢把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线,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全年共举办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9次,开展专题研讨交流4期,“一把手”上专题党课3次,举办主题教育读书班7天,主题办召开例会13次,“回头看”1次,编发周报8期,答复基层疑问41项,有效推动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全系统各级党组织通过“党员主题活动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利用红色资源开展党性教育10次,开展党支部书记讲党课109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累计组织学习41次,全面深化党的理论武装,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组织收入量质提升。荆门市税务局始终聚焦主责主业,坚决扛牢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职责使命,既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竭尽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区域经济结构不优、重点企业效益低迷、房地产市场持续下滑等实际困难,我局扛牢组织收入主体责任,顶住压力、迎难而上,不断弥补缺口、追赶进度,增幅位居全省前列。

二是减税降费快享直达。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税务部门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开展“清、减、降”专项行动,不断优化精简退税流程,助力税惠政策精准落地,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2023年,全市共有19.63万户次纳税人缴费人享受享受税费优惠,坚决做到了该征的征到位、该减的减到位,为服务发展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是营商环境创先创优。组织召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培训会、座谈会、督办会,细化部署、跟踪督办各项工作,细化部署了5个方面33项推动市场主体减负担降成本的具体工作举措。梳理涉税改革典型经验清单,组织开展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同时协调各部门积极争取“办问协同 全程互动”、“你诺我办”、增值税发票“票易查”、企业所得税“一键申报”等8个2023年先行区试点改革项目落户荆门。

四是“以税咨政”有力有为。对全市税收收入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面的分析研究,及时发现税源管理问题,着力破解征收瓶颈,抓住收入调控方向,撰写经济税收分析调研文章。同时,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年共对动力电池、优惠政策落实、经济运行等情况进行分析,撰写分析报告8篇,办理外单位各类涉税文件100余件,参加各类涉税会议50余次,为地方党委政府抓经济、抓产业、抓转型提供了有效的参考。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大力推进征管改革。围绕《意见》落实,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全面完成13项改革任务,高标准抓中期评估,168项改革任务已全部通过省局验收,我市《意见》中期评估工作在全省排名靠前,征管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二是全面聚焦法制建设。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确保有效运转;稳步推进精确执法试点,全面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推动工作走深走实;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全市执法记录上传进度持续居全省前列;优化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力救济和税费争议化解机制,打造“维权直通车”品牌,设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实现涉税争议有效化解;充分发挥内控监督职能,让税收工作始终沿着法制轨道推进。

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审查和定期清理制度,确保对外公告的各项制度规定符合上位法的规定,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对1件市政府发布的涉税文件和4件税务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作废了1件税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文件的公告》,目前继续有效的税务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市政府发布的涉税文件1件。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平稳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各项工作运行良好,平台功能不断完善,并采取基层单位自评加市局专班集中检查的方式,对三项制度运行以来的各项工作开展了全面巡查。全年公示平台共发布各类执法信息8693余条,已完成上传音像记录4148条。在法制审核方面,全系统在岗法制审核人员166人,占比执法人员人数19%,全年共开展法制审核83件,为重大税务执法决定把好了关口。此外,通过各单位自查加市局集中评查的机制,组建业务骨干成立工作小组,对24件案卷进行交叉检查,通过完善评查机制、加强痕迹管理、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提高法制审核案卷质量,严格规范执法,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落实法治指导员制度。立足税务法治建设,通过在全系统基层税务机关推行税务法治指导员制度,着力构建上下贯通的税务法治队伍,全系统新任命47名法治指导员,全面参与指导本单位行政执法文书审核把关,法律救济,税收政策的咨询、落实、调研和反馈,涉税争议调解等工作,精准有效发挥指导、预防、把关、纠偏、督导作用,全面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精确执法专项试点工作落地。聚焦税务执法规范性、精确性、统一性不足的难题,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以不断提升执法精确度为主攻重点,由强制性、主导性执法向柔性、说理性执法转变,逐渐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全年提炼创新亮点对外宣传精确执法试点各项工作,发表稿件83篇,其中中央级20篇,省级60篇。

二是全域推广说理式执法。通过日常检查、精确执法专项巡查和案卷评查各项工作对执法文书进行检查。2023年9月,将说理式执法工作纳入“2023年度“宜荆荆”都市圈税收一体化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在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恩施四地促进税收协同共治,让柔性执法方式在全区域融合。说理执法工作开展以来,非稽查类说理式执法总件数15794件,其中文书式“说理式执法”9702件,口头式“说理式执法”6092次。

三是深入推广“首违不罚”。拟定了《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关于深入落实首违不罚工作的通知》,制定三个阶段的推广措施,组建工作领导小组,部门协调,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提高税务干部对“首违不罚”清单的知晓度、理解度、掌握度。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首违不罚事项945户次。

四是抓好税务事项告知承诺制。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管理理念和方式,针对直接面向纳税人的部分依申请税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3年,全市共办理告知承诺事项116项,同时对2021年7月1日告知承诺制工作推行以来,全系统共办理的717件证明事项进行了抽调核查,核查比例达到95.54%。东宝区税务局成功申报全省“你诺我办”营商环境先行区项目试点,多渠道宣传提升社会面知晓率,铺设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快车道,探索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提升了监管效能。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推进平安建设。协调帮助社区解决小区停车难、重点信访人员排查、反电诈宣传等问题6项,有效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做好包联社区(油城社区)创城创卫工作,迎接创卫复审国检,开展“周五洁城”等常态化工作,得到市创城办、创卫办通报表扬。委托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对机关直饮水进行专业采样检测12次,对消防、锅炉、电梯、中央空调等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修维护,积极落实消防隐患整改责任,认真开展安全警示教育,邀请区消防救援大队教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安全通道逃生、灭火器使用等实践项目演练,在重大节日和关键节点,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二是做好舆情防控。通过微信、官网、线上纳税人学堂等载体,及时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和涉税资讯等服务。加强与宣传部、网信办等单位的协调配合,配齐配强网评宣传力量。强化培训引导,指导网评把握正确导向、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职能职责,以主流的思想、公正的形象、权威的声音传播主流价值、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协调征管、税源部门对全市4.8万余户纳税人开展两轮“三员”信息清理,并组织人员对清理情况进行电话抽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接通率。开展重点企业走访,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满意度调查中积极参与、正面发声,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乘数”作用。建立税费服务诉求和舆情分析办理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做好诉求和舆情收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的个性问题。全年通过12366及其他渠道收集并解决诉求216件,有效化解了征纳矛盾。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聚焦解纷无忧促执法争议化解。依托“维权直通车”和“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两大维权调解平台,畅通多元维权渠道,前置涉税矛盾争议,做到“维权全方位,救济多渠道,办理一体化,争议零激化”。全年共出具书面意见9份,参与涉税争议咨询38件,推动争议化解15件。

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快法制专业人员对口归位进度,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等专业团队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大行政决策、涉法咨询等方面的作用,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

三是搭建“枫桥式”税务所。紧扣“化解矛盾风险、赋能基层治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税费政策落实、执法方式优化、精细服务到位、矛盾争议化解,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执法有温度、服务零距离、征纳更和谐”。摸清本地创建基础,制发全市税务系统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实施方案,确定10个基层科所为第一批创建对象,其中7个对象为办税服务厅、1个为专业化管理分局、2个为属地管理所,鼓励创建对象结合自身业务实际积极推进创建工作。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

一是发挥督审工作质效。依托一个平台,拓宽内控监督渠道。充分运用平台数据管控优势,对平台设置的27项税收执法考核固定指标进行实时监控,开展发票管理跟踪防控风险提示330次,内控管理岗抽查323次。实施两任审计,发挥内部监督功效,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和层级督察审计改革之年任务清单和重点审计内容。聚焦三轮督导,保障重大部署落实。重点对个税汇算清缴、《意见》落实、成品油消费税管理等三项事项进行跟踪督导,走访办税服务厅7个,电话咨询扣缴义务人235户,抽查市、县各级税务干部45人次。开展四次督察,撬动税收专项治理。先后在欠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管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现金税费征缴等四个领域开展了专项执法督察。

二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明确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求,持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通过监督检查、实地调研、约谈、座谈、线索核查与分析等方式, 对系统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聚焦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盯落实税收征管改革、税费优惠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在提高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方面下功夫。

三是打造“双规范双提升”工作品牌。以法治建设为抓手,以执法素质、执法流程、执法基准、执法方式、执法质量、执法争议为突破口,重点聚焦案例讲评促执法素质加强、聚焦精准裁量促执法基准落实、聚焦法理相融促执法方式优化、聚焦标准建设促执法流程规范、聚焦案卷评查促执法质量提高、聚焦法审护益促执法决定高效等工作,以案促查、以案促管,让执法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干部执法水平和案件执法质量大幅提升。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市、县两级税务机关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任务书”、“时间表”和“施工图”,清理基础数据4万余条,采取“上下联动、以测代训”方式测试业务用例3360个,开展冒烟测试及用票试点验证60户,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培训税务人员近1500人次。通过“预先服”“随票服”“网格服”等网格化方式服务纳税人7.56万户次,印发宣传资料8万余份,通过“报网微端屏” 为纳税人精准推送数电票政策及视频操作指南9万余户次。截止2023年12月,全市8万余户纳税人顺利启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发票。

二是税费共治共进共赢。搭建税费共治大数据平台,打通省、市两级税务数据共享通道,开发市、县两级数据“直报”系统。初步构建土地交易契税印花税、财政奖补资金企业所得税、驾校培训收入、药店零售“刷卡”收入等重点领域及行业20多个税收分析模型。加强风险应对,整合风险管理功能模块。在全省首创税费协同业务线上管理模式,建立了森林植被恢复费、公路桥梁路产赔偿费等五项非税收入“一网协管”模式。初步实现中心城区税务与住建部门商品房交易备案合同信息线上交互共享,完成商品房交易合同备案从“线下跑路”到“即签即备”的流程升级,大幅提升办事效率。

三是聚焦征管提质提效。依托省局质量监控平台和5C+5R评价体系,从基本状况、风险监控、收入质量、绩效考评、质量评价等方面,对全市征管质量进行常态化、智能化监控。233项办税缴费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全年“非接触式办税”网办率最高达到 98.8%,跃居全省第一方阵。京山市局和屈家岭区局“数电发票全链通”、“服务+监管”试点项目成效显著,2个项目均获得省局领导的肯定性批示,一次性通过省级验收。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制发《2023年全市税务系统法制工作要点》和《2023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和总局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部署,切实加强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坚持依法决策,落实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

二、存在的不足及2024年工作思路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法律人才配备短缺、部分税收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够、学习能力不足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有待提升等。下一步,荆门市税务局将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重质保量狠抓税费收入、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创新,凝心聚力优化营商环境,严管厚爱锤炼税务铁军,抢抓机遇、补齐短板,在推进税务系统法治政府工作上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党建铸魂,推进政治建设。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突出税务机关政治机关的属性,常态化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深入抓好理论学习,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有效做好各项工作上来。推进一批党建引领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的重点项目,在党建引领征管改革、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方面探索实现路径,实现新突破。

(二)主业提质,全力服务发展大局。突出税费收入主责主业,坚持做到税费并重、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确保圆满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加强重点企业税收征管,实行“一企一策”,针对银行、保险、供电、烟草、通信等重点行业,主动向上争取政策,组建服务业税费征管专班,切实增强保障收入工作合力。

(三)改革赋能,竭力强化税费治理。围绕《意见》和《实施方案》落实,持续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 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税源管理、风险应对“三位一体”基层征管格局,稳扎稳打推进“统模式”改革,持续做好征管质量“八率”指标晾晒、“5C+5R”征管质量监控评价、欠税分类管理等工作,把征管基础做强做实。

(四)暖心服务,强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度改革,大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探索推出一批具有荆门特色的便民办税举措,推动纳税服务由税务部门单向输出,向税企双向互动转变,满足企业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着力提升政策落实精确度,聚焦2024年新出台税费优惠政策,健全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围绕“政策找人”,做好政策精准推送、解读、辅导、宣传等工作,推动政策红利应享尽享、应享快享,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五)法治兴税,奋力加强依法治税。以推进精确执法改革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相关指标稳居全省前列。完善首违不罚、说理式执法项目,重点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智能控制、区域行政处罚协同等改革事项,研究推进“非强制性执法方式”等重点项目。狠抓税务稽查,严厉打击虚开骗税行为,整顿辖区税收经济秩序。发挥内控监督平台功效,抓好税收专项执法督察,强化对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防涉税执法风险。

(六)参谋助力,倾力深化以税咨政。深入落实税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都市圈建设等发展措施,服务国之大计、市之大事,擦亮税务“金字招牌”。充分发挥“以税咨政”作用,加强对互联网经济、总部经济、连锁经济以及建筑业方面的税收分析,认真研究相关征管措施,从税收视角提出政策建议,全方位参与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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