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
2019年,市税务局法治建设工作在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依法治税主题,立足全局,突出重点,加强法治培训学习,规范税收执法,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和新成效,多次作为市直单位代表接受上级的检查调研,市税务局荣获湖北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现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工作情况
(一)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扎实、细致、稳妥地推进减税降费各项工作,分级成立了减税降费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确保了减税降费政策落地“实打实、硬碰硬”,同时也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扩充办税服务厅2个,增加办税设施32台, 99%的日常业务在基层办结,简化办事流程和资料报送,企业报送资料减少40%左右,推出82项“全程网上办”业务,让纳税人“一次不用跑”,目前90%以上涉税事项实现网上办理,网上办理涉税业务217.73万笔,占总业务量的42.22%。
3、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银税互动,与7家银行联合推出“纳税信用贷”业务,让企业享受到信用带来的“真金白银”。理顺不动产涉税业务征收服务工作,强化部门联动,提升办税效率,提速30%以上,市税务局获全市第三方营商环境测评第一名。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按规定起草、审查、发布、备案规范性文件。今年以来发布了2起公告,进一步为规范税务执法提供了有效保障。
2、有序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常规清理工作,组织开展取消无谓证明事项、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最大程度保证了文件制定程序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为基层税务机关执法和纳税人遵从税法提供了有效的制度遵循。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内部决策规则。完善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各类专题会议的议事和决策规则。把税务发展规划、改革及信息化建设、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事关税务事业发展和纳税人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
2、实施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法律顾问管理,制发市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全市县以上税务局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事项、合同签订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或法律风险评估,随时提供法律咨询、涉税疑难问题及信访案件咨询服务,有效降低了决策风险。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深入开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总局、省局“1+3+N”系列文件方案和配套制度,先后召开会议,对“三项制度”进行动员、部署、督导和专项培训,确保在全市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今年以来,全市税务系统共在办税厅、网站等公示5000余条执法信息,对9类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开展法制审核36起,规范了税收执法,法治治理效能大幅提升。
2、抓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重新明确并制定了市局重大税务案件标准,规范审理流程、规范文书样式,严格实行单位初审、审委会办公室再审、审委会终审的“三堂会审”制度。通过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发现征管薄弱环节,及时堵塞漏洞,防范执法风险。
3、持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组织编写《税收执法指引1.0》。针对税务处罚、税务稽查、行政强制等税收执法行为,从案件封面、目录、执法文书、程序上进行全面规范,以指导基层规范执法,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质量。强化税收征管,整顿税收环境,对增值税发票快速预警系统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督促税收管理员入户核查。联合多部门开展打虚打骗专项行动,成果显现; “税收黑名单”释放惩戒威力,重大案件录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告系统”,依法公布并推送联合惩戒。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结合金三系统及内控平台,对全市税务系统职能权限进行重新配置,实现了市、县、乡三个层级税务机关区域机构全覆盖;通过开展风险大排查,先后发布纳税服务、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等方面的制度要求12条,录入清算管理、核定征收、税收优惠等风险点14条,发布防控措施14项,开展风险筛查263次,织牢织密风险防控网,有效推进内控机制与业务管理的融合发展。
2、加大税收执法监督力度。先后实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专项督察、税收执法层级督察、内部财务层级审计和重点资金专项审计,对基层单位开展重点督察审计,发挥执法督察对税收工作的支持性、服务性、保障性作用。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打造维权救济品牌——“维权直通车”。立足部门实际,打造维权救济品牌,实现“维权全方位、救济多渠道、办理一体化、纠纷零激化”,引导纳税人依法理性维权,倒逼税务干部规范文明执法。有效地引导纳税人依法理性维权,将税务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了税务干部规范文明执法,搭建了征纳双方的“连心桥”。
2.依法妥善处理涉税信访。充分发挥信访法治化建设的保障作用,坚决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对涉及税收业务、有法定办理途径的,纳入行政程序依法受理办理;对已有行政决定不服的,引导其按照规定程序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人事劳动关系存在异议的,引导其通过劳动仲裁、司法诉讼等途径反映诉求。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等原则,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同时,主动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管理,畅通接收渠道,完善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机制。
2、拓宽公示渠道。在《荆门日报》、荆门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辟专栏,在大众媒介上推送公益广告。完善办税公示、税收咨询服务、领导值班等制度,全市所有办税服务点税收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电子显示屏税法资讯播报、自助触摸政策查询,互联网站政策动态更新,微信平台定期推送,12366短信定期发送、政策专人解读,标准化的宣传模式给人耳目一新。
(八)增强税收法治观念。
1、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将普法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主题活动日等内容,形成全面联动的普法教育氛围。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普法学习、考试、宣传活动,记录学法笔记,撰写学法体会,开展普法调研,大大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能力。
2、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开展“法治大课堂”,聘请专家、学者对法治理论、典型案例进行系统解读,进一步提升税务干部的执法规范化水平。开展“法治文化作品”竞赛活动,开展法治摄影、书法、绘画、微电影、征文等系列作品竞赛,共征集作品317件,以不同形式在内外网、法治文化屏、文化室等进行展示,用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提升干部法治思维,传播法治文化。组织干部参加行政诉讼庭审旁听,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程序和证据意识,丰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实践经验。
3、不断加强税法宣传。全年共举办纳税人学堂75期,召开纳税人、缴费人代表座谈会18场,走访重点企业500余户,实现重点企业走访全覆盖;开展“办税开放日”活动,邀请纳税人代表参加办税流程,增进征纳互信;依托“包联服务大企业”,及时将税收优惠政策主动告知纳税人,释放政策红利,助推企业发展;开展税收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军营、进农村“六进”和12.4宪法宣传日活动。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积极开展法制业务培训。在全市税务系统范围内举办各类涉及法律知识培训班,培训税务干部职工达1200多人次。全体干部通过“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进行学习,参与学习率达100%,最高个人学习积分达到两万多分。把法制业务学习纳入“青年党员淬火工程”“税企联合共建”“党员税务快车”等荆门特色税务文化品牌,将干部业务考试成绩作为晋升职务、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一大批学习模范脱颖而出,全系统取得律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90余人,锤炼出一支能打硬仗的执法队伍。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持证上岗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要求先亮证,后执法。加强执法资格管理,每年组织对新进公务员进行任前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将执法资格考试纳入全市系统绩效指标,狠抓学习培训和督导考核,加大奖惩兑现力度,扎实开展执法学习,确保执法人员水平。
3.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5名干部申报公职律师并获省税务局、省司法厅审核通过,目前全市系统共有公职律师7人,进一步壮大了公职律师队伍,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涉法咨询等方面的作用。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每季度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落实会前学法制度,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和税收执法中的重要问题,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2、形成依法治税的合力效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深入推动“七五”普法工作,在全社会倡导尊重服务纳税人和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风尚。以绩效管理为契机,制定考评细则,细化“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多个子项考评项目分值,形成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了法治建设任务的有效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些税务干部的法治观念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有待提升;税收执法和监督不够完善,法制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等。下一步我们要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抓紧完善和落实税务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工作,突出抓好创新体制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监督问责、完善考核评价等项工作。重点要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各项税收政策。规范税务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维护税法体系的统一和完整。开展税收法规的普及宣传教育,达到提高纳税主体素质,改善外部治税环境的目的。同时广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典型,曝光涉税违法犯罪大案要案,强化震慑教育作用,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税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健全决策程序,依法行使决策权,健全重大决策规则,明确重大决策范围;完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重大决策的重要依据;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
三是规范税收行政行为。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不断完善税收执法程序,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深入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税收管理方式,不断改进纳税服务,增强税法透明度,健全征纳双方沟通机制。创新完善税收征管模式,大力推行专业化、信息化管理,促进税收征收效率和税法遵从度;规范内部行政管理行为,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工作衔接,全面提高税务机关的执行力。
四是依法化解涉税矛盾纠纷。健全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机制,积极探索和运用行政指导、服务、疏导、教育等柔性执法手段。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充分发挥复议、应诉在解决涉税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积极稳妥地解决税务行政争议。做好信访和涉税舆情引导工作,坚持关口前移,规范税收执法,从源头上预防信访和舆情问题的发生。
五是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坚持推进政务公开,拓宽公开领域和公开事项,创新公开形式;加强监督制约,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重大案件审理制度,充分发挥巡视检查、督察内审、执法监察等综合监督作用,推进内控机制建设;严格行政问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六是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法制部门和专业人才作用,加强考核评价,不断提高税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